
裁定越權限10天內撤回 衝擊貿易談判美政府上訴
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周三(5月28日)頒布裁決,阻止總統特朗普上月宣布對全球多地徵收的「對等關稅」,裁定特朗普政府的做法越權。今次裁決投下震撼彈,為特朗普大舉加徵的「對等關稅」按下「暫停掣」,衝擊美國與多國的全球貿易談判。特朗普政府已就裁決提起上訴。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主要審理國際貿易相關訴訟,對相關行政裁決行使管轄權。今次訴訟原告是非牟利組織「正義自由中心」,代表全美5間備受「對等關稅」衝擊的美國小型企業提起。全美另有13個州份與數個小企業團體聯手,向該法院提起6宗與「對等關稅」相關訴訟。
無限制關稅權力違憲
裁決由3名法官組成的小組聯合頒布。裁決指出,美國憲法賦予美國國會獨家權力,規範美國與他國的貿易,特朗普聲稱為保護美國經濟行使的緊急權力,不得凌駕於這些權力之上。裁決強調,特朗普政府宣稱頒布「對等關稅」依照的《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實則並未授予總統無限權力,「法院要求撤銷依據該法案徵收的、受到質疑的關稅。」
不能以芬太尼為由徵關稅
美國國會通常負責關稅事宜,不過過去數十年間,國會陸續讓渡部分關稅權力予總統。法院裁決稱,國會將「無限制的關稅權力」授予總統屬違憲,屬於將立法權不當讓渡給政府另一權力分支。法官小組也表明,特朗普政府宣稱美國長期存在貿易逆差,不屬於IEEPA規定的「美國經濟受到非同尋常威脅」情況。
依照裁決,特朗普政府需即刻叫停所有「對等關稅」,也不能以阻止毒品芬太尼流入美國不力為由,向中國、墨西哥和加拿大徵收懲罰性關稅。不過特朗普政府援引其他貿易法案,針對汽車、汽車零部件以及鋼鋁徵收的25%關稅,不受裁決影響。今次禁制令10天後永久生效,處理上訴的巡迴法院和最高法院有權暫緩禁制令執行。
《華爾街日報》分析,如果今次裁決生效,特朗普政府必須為「對等關稅」尋找其他法律依據。據報特朗普政府曾考慮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即美國允許針對不公平的外國貿易行為徵收關稅為依據,重新加徵「對等關稅」。
參與訴訟的俄勒岡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檢察官馬歇爾強調,特朗普政府認為,只要聲稱美國正在應對特殊威脅,總統就能針對任何國家徵收任何金額、任何期限的關稅,且法院無法審查。這一立場從未被任何法院所接受,也從未有任何總統宣稱擁有這種權力。
白宮發言人德賽回應時堅稱,貿易逆差削弱美國國家實力。他聲稱未經選舉產生的法官不得決定美國如何妥善應對國家緊急狀態,特朗普政府會動用一切行政權力工具應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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