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烏茲別克斯坦撒馬爾罕雷吉斯坦廣場。(彭博社資料圖片)

據外交部領事司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將於2025年6月1日生效

根據協定,持有效的中國公務、公務普通及普通護照的人員和烏茲別克斯坦普通護照的人員,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免辦簽證

如需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單次停留逾30日或者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定居,從事工作、學習、新聞報道等須經締約另一方主管部門事先批准的活動,應當在入境締約另一方前申請相應簽證。

(來源:央視新聞)

責任編輯: 孫嬌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