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特區政府於2022年4月禁止電子煙銷售,物流公司因應法例而收緊收件規定,要求職員必須檢查包裹,若內有電子煙產品必須拒收,如發現任何違禁品必須向公司匯報。廉政公署根據舉報及調查逾大半年,發現一個網售電子煙的集團,透過行賄物流公司營業點職員,以每送一件包裹額外賄賂20元的方式,繞過物流公司檢查制度,每天派發200件電子煙包裹,月銷售收入達200萬元。廉署近日採取代號「蒼鷺」執法行動,拘捕16人,包括7名以家庭成員為主的電子煙集團成員,以及9名物流公司職員,檢獲逾20萬件市值約2,000萬元的電子煙機及煙彈等,是電子煙禁令生效以來檢獲最大批的電子煙產品。
每件包裹收取約20元賄款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陳卓熙昨日公布案情指,廉署於去年中收到舉報,指一個非法銷售電子煙的集團透過行賄一間本地物流公司的職員,以協助集團經營的電子網店向客戶派送電子煙的包裹。經調查後,廉署上月中展開行動,拘捕16人,包括12男4女(24歲至70歲),涉嫌行賄及受賄等罪行。
被捕者中,7人為非法銷售電子煙集團成員,包括40歲集團男主腦、其父母、妻子及3名職員,餘下9人為物流公司職員,分別來自兩個位於港島南區營業點的主管及前線員工。廉署搜查被捕者的住所、物流公司營業點,以及集團儲存電子煙產品的貨倉,檢獲近600箱貨品,涉及逾20萬件市值約2,000萬元的電子煙產品,包括3萬件電子煙機及20萬個電子煙彈。
案情指,涉案電子煙集團一直經營銷售電子煙網店,並透過物流公司發貨。在政府的新法例實施後,集團難以再透過物流公司向客戶發貨,於是行賄物流公司兩個營業點主管和職員,讓他們繞過公司檢查制度,暪天過海繼續派送電子煙予客戶。涉案物流公司職員每日協助集團送遞約200件包裹,並就每件包裹收取20元賄款。廉署調查顯示,涉案電子煙包裹主要寄予本地顧客,集團每月銷售收入達到200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集團會安排載有電子煙產品的包裹送往相關營業點,又或要求受賄收派員到集團貨倉附近收貨,收到包裹時會「自動波」送予收件人,繞過物流公司檢查貨物的規定。部分收派員為協助集團隱藏出貨地點及避免物流公司察覺,甚至會提供一些空置單位作為寄件地址,而這些空置單位是他們日常派貨時發現的。
廉署表示,涉案物流公司是一間有規模的公司,早已制定檢查政策不寄送電子煙產品,且一直積極協助調查,有心打擊害群之馬,相信今次屬個別事件。
尼古丁含量如兩個月煙量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封螢表示,署方配合廉署行動,將檢獲的各類煙彈送政府化驗所檢驗,以證實是否條例規管的含尼古丁產品。經檢驗發現部分電子煙彈的尼古丁含量高達3%至5%,一顆煙彈尼古丁含量相當於40包煙,以香港吸煙者每日平均吸12支煙計算,這批電子煙的尼古丁含量等同一般煙民吸食兩個月煙。有產品包裝更註明需於15日內用完,換言之等同每日攝取3包煙的尼古丁,是一般吸煙者6倍。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