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封建制社會,古代中國尊卑等級非常嚴格,對於女人來說: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而中國傳統又是一個重視孝道的國家,作為兒子,不只要孝父,還要孝母,所以對於媳婦來說,在家庭之中,首先要聽丈夫的話,同時更要聽婆婆的話。《說文解字·女部》:「婦,服也,从女持帚灑掃也。」也就是說女子在夫家要順從,做家務。
《禮記》規定「無條件服從」
漢代《禮記·內則》中也羅列了一系列古代媳婦應當遵守的規矩:「以適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子婦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茝蘭,則受而獻諸舅姑。」
在公婆面前,媳婦要必恭必敬,唯命是從;不能擁有屬於自己的財務,即便有娘家的饋贈,也要一併獻給公婆。以上種種都可見媳婦的地位之低,而且是最低。
因為媳婦在家庭中的地位低,所以當婆媳發生矛盾且不可調和時,丈夫往往會站在婆婆一邊,即便媳婦有理,丈夫也會無奈地選擇站在婆婆一邊,因為這是「孝道」至大決定的。
「婆尊媳卑」釀悲劇
《禮記》中對於處理婆媳關係是這樣規定的:「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後怒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由此可見,古時強調媳婦的道德規範及應盡的義務,還要無條件地服從以達至家庭和睦,且對待公婆要「如事父母」。這項要求,無論是在以婆婆為中心的漢代婆媳關係,還是期望婆媳關係如同母女一般的現今社會,都是難以做到的。
翻閱漢代的文獻,可悲媳婦的故事可說是層出不窮。其中一個有名的故事就是《孔雀東南飛》,劉蘭芝與婆婆的矛盾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兒媳劉蘭芝聰明、勤勞,嫁入焦家後「雞鳴入織機,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但焦母就是看不上她,最後丈夫焦仲卿只能尊母命將劉蘭芝休了。
休掉了媳婦的焦仲卿感情上受到嚴重打擊,劉蘭芝被娘家逼迫改嫁太守,也感到萬念俱灰,最後兩人雙雙殉情,釀成悲劇。
另一個有名的故事於《後漢書·應奉傳》與《搜神記》中都有記載。後漢南康鄧元義與父親伯考前往京城,留妻子侍奉母親。鄧妻雖已非常小心地服侍婆婆,但仍被婆婆嫌棄,並將她「幽閉空室,節其飲食」,導致身體虛弱,不過她一句怨言都沒有。
伯考知道這件事後,不忍媳婦繼續受到虐待便將她送回娘家。後來鄧妻改嫁將作大匠應華仲。一日,在路上看到前妻坐朝車出門,還特地向旁人解釋前妻雖然改嫁他人,但在前段婚姻裏並無任何過錯,而是母親太過嚴厲。
媳婦在一個家庭中的地位如此之低,難道古代就沒有幸福家庭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古代也不乏幸福家庭,但這個幸福家庭,一定是媳婦會辦事,憑藉她的忍耐和智慧化解婆媳矛盾,最終婆媳和平相處,其樂融融。這些媳婦認為,既然這個社會是「婆尊媳卑」「婆婆本位」,與其跟婆婆鬥、遭到整個社會包括丈夫的反對,不如選擇順從。
●籲澄 資深中學中文、中國歷史科老師,香港歷史文化研究會理事。教學經驗豐富,曾出版多本暢銷中文、中國歷史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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