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貧苦,可說是憑自身的勇毅與各種的機緣巧合,終能掃除群雄、開基立業,建立大明帝國。他最常為後世所道的故事之一便是為鞏固皇權誅滅功臣,連豐功偉績的徐達也不得善終。

傳說徐達背上箭瘡復發,醫囑切勿食鵝,怕鵝「毒」攻心。朱元璋偏命御賜一蒸鵝,並要在監視下盡食之。徐達當然明白昔日出生入死的兄弟、今日貴為皇帝的居心,遂含淚食鵝,翌日毒發而死。我們未必會盡信鵝「毒」會即晚令人死,但鵝中有否下毒?或徐達自行了斷,這些也沒有證據了。

而事實上幾件大案皆牽連甚廣,每宗都指有人謀反,而被誅殺者萬餘多,包括「胡惟庸案」和「藍玉案」,另有功臣也被朱元璋毒死。一代名將如湯和、傅友德、馮勝皆不得壽終正寢,有被斬首,更有被凌遲、腰斬,藍玉更慘被剝皮,塞草後送回府中,讓後人天天看着,受那精神煎熬虐待。

太子朱標早死,朱元璋決立皇孫朱允炆為皇太孫,為加固皇權,一早已廢掉宰相之職,文武大臣中有實力的、有聲望的都交錦衣衛敲打施刑,甚至用極為殘忍的「抽腸」刑罰。到晚年時,為了繼位的皇孫有一個「仁慈」的名聲,及規管一下皇族子孫,他頒布了《皇明祖訓》,初名《初訓錄》。

《初訓錄》是一本皇帝行為規範的大全,於1369年開始編寫,6年後完成,再加一些增刪潤飾;到1395年朱元璋加上篇序,才正式出版。

《皇明祖訓》全書共13章,將皇帝至親王的行為,皆一一規定。他在《皇明祖訓序》中說明:「朕觀自古國家,建立法制,皆在始受命之君。當時法已定,人已守,是以恩威加於海內,民用平康。……開導後人,立為家法。大書揭於西廡,朝夕親覽,以求至當。……凡我子孫,欽承朕命,無作聰明,亂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

其中記載了有關「以後子孫做皇帝時,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黥刺、腓、劓、閹割之刑。云何?蓋嗣君宮內生長,人情善惡,未能周知;恐一時所施不當,誤傷善良。」這類規定的同時,亦記載「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不知讀者觀來有何感想呢?

全書除序章外,各章內容大致如下:

二、《持守》:告訴皇家人等要有持身之道,要知節儉;

三、《嚴祭祀》:貴在精誠,並有一定的準備程序;

四、《謹出入》:告誡帝王出遊出巡,一切動止不可隨意;

五、《慎國政》:帝王必須廣有耳目,同時規定官員庶人,不得妄議大臣;

六、《禮儀》:制定一些禮儀,包括祭祀、奉使、進賀、朝覲的,都有規定;

七、《法律》:一般法律之外,也有對皇太子、親王的處分辦法;

八、《內令》:嚴格規定皇后不得干預外政;

九、《內官》:規定太監的職責和內監機構的設置;

十、《職制》:規定了封爵的程序和規格;

十一、《兵衛》:談到親王的儀仗及兵衛,軍隊有分為鎮兵和防衛兵,如各地遇警,可受親王調動平亂;

十二、《營繕》:規定諸王的宮室格式,不得僭越;

十三、《供用》:規定諸王的供用,包括朝覲時沿途人役物資的支給和每歲常用。

可惜,朱元璋的後繼者多次違反以上旨意,他死後不過幾年,朱允炆就要削藩,對付他的叔叔;皇叔燕王朱棣也不客氣,秉起書中有:「如朝無正臣,內有奸惡,則親王訓兵待命,或領正兵討平」,以「清君側」為名而起「靖難之變」;高煦、宸濠之亂,遂接踵效尤,好像有理有據。

朱元璋讓後代不要攻打安南,朱棣就對安南用兵;朱元璋不讓太監識字,朱瞻基卻請太監授課,甚至一些對宦官干政的戒條,也被擅自刪去;朱元璋不許皇帝隨便出遊,朱厚照就到處遊玩,惹出了「游龍戲鳳」的荒誕風流事。

禁止酷刑,卻不禁宦官干政,設錦衣衛、廠衛去箝制臣民,皆成日後的災難鋪墊,《皇明祖訓》也淪為一紙空文。

●雨亭 退休中學中文科教師,從事教育工作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