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順潮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立法會議員
特區政府於4月25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並於4月30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該草案涵蓋禁止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禁止排隊期間吸煙、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等,目標是進一步降低吸煙率,推動香港邁向「無煙城市」。筆者對「控煙十招」的方向表示全力支持,並認為在現有基礎上,仍可進一步完善控煙政策,包括明確禁止「吸煙火車頭」行為,將全港有蓋行人天橋直接劃入法定禁煙區,以及研究規管加味爆珠及煙嘴DIY配件。
全面禁止另類煙產品
自2022年4月30日起,香港已禁止另類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及其配件)的進口、推廣、銷售及生產;然而,現行法例並未禁止私人持有或使用,因此,會形成執法及公眾健康上的漏洞。例如,這些產品與近年青少年濫用「太空油毒品」問題密切相關。不法分子利用電子煙設備摻雜「太空油」、大麻、可卡因等毒品,使電子煙成為吸毒工具,並已出現擴散至校園跡象。由於電子煙外觀難以辨認,且吸食時不易被察覺,對執法及公共安全構成嚴重挑戰。
因此,筆者支持修訂條例中有關禁止在公共場所持有或使用另類煙產品的條文,包括將在公眾地點持有或吸食另類煙產品視作違規行為。參考亞洲鄰近國家的經驗,新加坡及泰國早已全面禁止另類煙產品,不僅有效減低青少年吸煙及毒品濫用風險,也沒對當地經濟或旅遊業造成負面影響。
目前草案提出禁止在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時、出現兩人或多於兩人的隊列中吸煙,筆者同時希望特區政府可以重新考慮對「吸煙火車頭」作出規管,即邊行邊吸煙行為。根據特區政府早前進行的公眾諮詢,有多達85%的受訪市民支持禁止吸煙火車頭行為,反映社會已有很強烈的共識。即使擔心執法方面會有困難,但立法規管相關行為,本身就是一種清晰的訊息,起了阻嚇及教育作用。只要明確禁止,再配合教育和宣傳,即使初期以勸喻為主,也能逐步改變其行為。
擴大禁煙範圍及加強配件規管
有不少行人天橋因圍封程度少於總面積的50%,未達公眾地方室內區域的要求定義,不屬於禁煙區。有蓋行人天橋屬於人流頻繁、相對封閉的公共空間,希望特區政府可研究直接把有蓋行人天橋劃為法定禁煙區,保障市民,尤其是長者和小朋友的健康。
目前草案提出禁止水果味煙草產品,但尚未同步禁止加味爆珠及煙嘴DIY配件。此類配件可以輕易透過網購平台或其他渠道購得,誘使青少年吸煙。加味爆珠和加味煙嘴的產品通常設計為可與普通煙枝配合使用,即使煙草本身不含香料,消費者亦可自行加入口味,達到類似加味煙的效果,仍然容易吸引青少年初次嘗試。為進一步完善政策,保護青少年不受吸煙引誘,希望特區政府可以考慮規管加味爆珠及煙嘴配件,鞏固「控煙十招」的整體成效。
「控煙十招」標誌着香港朝向「無煙城市」長遠目標的重要一步。筆者全力支持現時的政策方向,並建議進一步加強措施,包括明確禁止「吸煙火車頭」行為,擴展禁煙區至有蓋行人天橋,以及規管加味爆珠與煙嘴DIY配件。「控煙十招」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全球健康城市的地位,為市民締造一個更清新、健康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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