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署昨日公布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批評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在打擊虛假學歷方面存在嚴重不足,2019/20年度至2023/24年度期間,該局向香港警務處共舉報113宗懷疑虛假學歷個案,但該局年報公布的個案數字較實際少14宗,此外,評審局2023/24年度舉報的32宗懷疑虛假學歷個案中,由收到表面證據至正式舉報平均經歷73天的時間,最長一宗更耗時172天,建議評審局採取措施,確保年報所載數目準確,並加快調查懷疑虛假學歷的個案。●香港文匯報記者 蔡學怡
昨日出爐的審計報告指出,評審局向警方舉報的假學歷個案,由2021/22年度的18宗增至2023/24年度達32宗,增幅達78%,但評審局年報所載2019/20年度至2023/24年度的懷疑虛假學歷個案數目卻僅99宗,較實際的113宗少報14宗,其中在2019/20年度少報8宗個案,佔實際16宗個案的一半。
稱電腦系統出錯所致
評審局解釋,實際個案數目與年報所載出現偏差,是因電腦系統資料檢索出現錯誤所致,審計署建議該局採取措施,確保評審局年報所載的懷疑虛假學歷個案數目準確。
此外,評審局就完成學歷評估訂立目標時間,即由確認收妥所有所需文件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15個工作天內完成,但審計署分析上述5個年度完成的24,150宗學歷評估的處理時間,發現22%即5,200宗未有在目標處理時間內完成,平均延遲12.8個工作天,最長一宗延遲了394個工作天,未達標完成的個案由2020/21年度的13%,增至2023/24年度的32%。
審計報告又發現,評審局2023/24年度向警務處舉報的32宗懷疑虛假學歷個案中,由收到表面證據到正式舉報日數最多相隔172天,平均為73天,而該32宗個案中,有41%即13宗在收到表面證據並完成澄清的日期,與向香港警務處舉報相比,兩者相隔0至50天;有28%即9宗個案相隔51至100天才舉報,31%即10宗相隔超過100天,審計署建議該局需確保及時向警方作出舉報,以免問題蔓延。
評審局表示,會檢討學歷評估服務的規劃和管理、相關資源分配,以及科技應用以達到處理時間和清理尚未完成個案的目標,包括加入已改善的提示系統作監察,並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狀況和時間表。同時,評審局會檢討電腦系統的資料檢索過程,確保評審局就舉報個案數目備存的紀錄準確。
另外,評審局雖就處理懷疑虛假學歷頒布指引,但審計署指出,有關指引自2016年9月作出最後修訂後,超過8年未再檢討或修訂,建議加強有關指引,例如加入處理人員審查個案時須注意的特定情況。
評審局回應指,已聯繫警方並同意採用已簡化的舉報程序,由警區情報組的指定聯絡點協助處理舉報個案和加快調查,該局與香港警務處一直保持聯繫,提供一切所需支援,以打擊與懷疑個案有關的潛在罪行,正面回應公眾的期望。
部分協議缺國安條款
在涉及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審計署審查評審局與外界如營辦者、服務提供者、專家等簽訂的協議或合約,留意到截至去年12月31日,除一份去年6月與服務提供者簽訂的有關提供大廈管理和保安服務合約外,其他相關協議/合約均沒有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定條款。
審計局建議局方就涉及維護國家安全事宜加強指導及管理。評審局今年2月回應審計署查詢時表示,已就國家安全的警覺性及落實情況,提供員工發展和培訓活動,並已嚴格落實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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