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 飛 立法會議員 教聯會副會長
立法會正醞釀制定一套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擬引入多項措施,優化立法會議員履職制度,完善自我監督,目標是在下一屆會期實施。這次修訂不僅是對過去的經驗總結,更是立法會在完善選舉制度和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下,主動自我革新的重要步驟。優化立法會履職監察制度,對香港社會運作帶來更積極的影響,這包括讓政策有效落地,直接惠及民生。治理模式的轉型進一步鞏固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動關係,強化行政主導的治理模式,並將在經濟和民生發展上迎來新一輪的穩定增長。
儘管四年會期尚未結束,但立法會至今已通過90多項法例,較上屆多出50%;已批出的撥款申請超過210項,主要涉及經濟發展及民生事項,撥款金額亦較上一屆增加25%。這一成績單展示了議會在停止內耗後,回歸務實理性所帶來的高效表現。
議員須有更高自我要求
立法會擬進行一系列優化措施,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方面:
一、強化行為規範與問責。議員必須履行基本職責,包括出席會議、參與表決、定期提交工作報告,並與社會各界保持聯繫。針對不當行為,例如損害立法會形象、危害國家安全等,將設立分級處分機制,最高可處以停薪停職或取消資格。
二、升級監察機制。利益申報機制將更嚴謹,防止利益衝突。現有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將易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職能從原本僅處理利益申報問題,擴展至全面監察議員言行,包括維護國家安全及憲制秩序的要求,並依據行為嚴重性分級處理投訴。
三、提升議會運作效率。簡化委員會選舉程序、優化職務考察安排等,以減少行政程序耗時,使議會更聚焦於法案審議、撥款審議及政策監督等工作上。
今屆立法會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屆立法會,標誌着良政善治的新進程。是次主動革新,不僅提醒議員要有更高的自我要求,對議會未來發展亦有積極意義。
首先,《守則》回應了「愛國者治港」的原則。過去立法會頻繁發生「拉布」,反中亂港政客出言辱罵官員,甚至進行暴力衝擊,煽仇煽暴,嚴重影響議會秩序。優化措施進一步防範議會再次陷入政治內耗的回頭路,並有助行政主導體制發揮效能,促進良政善治。
其次,是強化議會專業性與公信力,也回應了社會對立法會更高議政水平的期待。
第三,是整合分散的規範體系。過去對議員行為的規範散見於《議事規則》《內務守則》及相關法律,《守則》將規範整合並細化,使監管更具可操作性。
事實上,履職制度更早在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屆區議會率先推行。特區政府在2023年12月公布《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和修訂後的《區議會常規》,系統化地規範區議員的行為,重點包括:一、設定履職要求:必須開設辦事處、定期接見市民、提交工作報告。二、建立負面行為清單:禁止阻礙會議、侮辱他人、未申報利益等,並設立調查程序與罰則。三、提升透明度:公開議員工作報告,接受公眾監督等。是次立法會擬修訂的議員守則,與現時區議會的履職制度比較,均有共通之處,兩者均強調議員的行為規範和履職要求、引入監察機制、提升透明度,而最重要的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
強化行政主導治理模式
優化立法會和區議會履職監察制度,對香港社會運作帶來更積極的影響,這包括政治環境的重塑,讓議會更加專注於原有職能,讓政策有效落地,直接惠及民生。治理模式的轉型進一步鞏固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動關係,強化行政主導的治理模式,並有望在經濟和民生發展上迎來新一輪的穩定增長,這是眾人所樂見的。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孔子強調為政者應以身作則,自我修身,方能使民眾心服。事實上,端正自身,自我完善,正是推動進步的原動力。正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會見傳媒時所言,「世界正經歷百年一遇的大變局,國家亦全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香港亦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國家、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都對議會有更高的期望,各級議員應以更高標準回應各方期許,一起在「愛國者治港」的框架下,加強自我規範,提升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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