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眾Deliveroo的前外送員早前在工聯會幫助下,已到勞資審裁處落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艾力 攝

自香港數碼平台「零工經濟」興起,有部分外賣員長期以全職方式為平台工作,並在工作時間及自由度上受到平台控制,卻仍被冠以自僱人士身份。有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指出,被視為自僱人士的全職外送員,長期面臨權益零保障狀態,在平台破產時更難以獲得妥善的遣散安排。議員建議香港參考內地對平台工作者的定義標準,修訂《僱傭條例》,若存在支配關係則應屬正式僱傭關係,平台需向外送員等基層員工提供正式僱員權益。

工會聯合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黃國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工聯會屬下工會近期收到超過200名Deliveroo外送員求助,當中有不少人最初與Deliveroo簽訂包底薪的僱傭合同,但平台隨後屢次更改協議,將員工合同轉變成類似自僱人士的形式,勞工權益含糊不清。

倡賦予僱員身份 設三方協商平台

他引述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發布的指導案例,指出判斷平台與外賣員僱傭關係的關鍵在於平台對於員工的支配程度,如果外送員需受平台限制上下班時間、受平台獎勵及懲罰,同時按照平台演算法計算收入,則應被視為正式僱傭關係。

他表示,香港長期缺乏對平台員工的相關法律保障,令平台得以在灰色地帶剝削員工。他建議政府借鑒內地做法修改《僱傭條例》。新加坡已為平台工人設立專屬法例,香港又是否可行?黃國認為有關做法並未令平台工人享有全部僱員權益,強調只要外賣員被賦予僱員身份,問題就迎刃而解。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數碼平台工作人員常因訴訟繁瑣而放棄追討權益,建議政府主動建立勞資政府三方協商平台以分配利益,並給予員工表達意見的渠道,「起碼在平台想修改算法以重新分配員工收入時,可以在平台先討論下,聽取勞工的意見。若分歧巨大,勞工處再出面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