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間位於中區的試管嬰兒中心在兩個網頁上進行宣傳推廣,聲稱可為顧客提供嬰兒性別選擇及代母服務,其宣傳行為涉嫌違反《人類生殖科技條例》。警方早前接獲舉報,派員「放蛇」蒐集證據,發現該公司在本港宣傳、推廣及招攬顧客,並與顧客商議服務,簽訂服務合約,安排到海外進行取卵、取精、胚胎培育、胚胎性別選擇及安排代母服務,基本費用60萬港元,警方日前拘捕該公司董事和職員等共10人。
特區政府於2001年4月根據《人類生殖科技條例》成立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規管生殖科技程序的提供、 胚胎研究的進行、涉及生殖科技程序或胚胎研究的已使用或準備使用的配子或胚胎的處理、儲存或棄置,以及代母安排。措施包括發牌及為有關業界訂定實務守則。除法例指明的情況外,任何人不得藉生殖科技程序使胚胎性別得以選擇,以及出於商業目的安排代母服務,或者公布或分發推廣上述兩種服務,縱使該些服務不是在港進行。
警方中區警區刑事部日前接獲舉報,遂派員喬裝顧客蒐集證據及深入調查,上周五及周六(25日及26日)於全港多區展開拘捕行動,突擊搜查該公司位於中區民光街的辦公室,以及涉案人的住處,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及6名本地女子。
據了解,他們包括涉案公司董事、秘書、推銷員、後勤人員以及廣告網站管理員,其中70歲姓蕭男董事及40歲姓方女秘書為夫婦。他們涉嫌違反《人類生殖科技條例》下的相關罪行。被捕人等現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安排赴海外體外受孕 每次約60萬元
據了解,涉案公司名為「××試管嬰兒中心」於2019開始運作,並於兩個網站上作宣傳,聲稱是全行唯一可選擇性別的精子庫,並於泰國和柬埔寨有包括先進技術、成熟的體外受精技術,聲稱是亞洲領先的不孕症治療診所之一。
警方調查發現,公司與顧客商議服務及簽約,在接收服務收費後,安排顧客到海外接受相關服務,基本消費為每次60萬港元。
警方於行動中檢獲多部手提電話、電腦、宣傳單張、收據、合約等證物,涉案公司的兩個網站已被警方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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