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復活節假期將至,不少已計劃出遊的港人可能在出發前才匆匆購買旅遊保險,對於保障範圍未必完全掌握。消費者委員會調查市面27個單次個人旅遊保險計劃,發現多款旅遊保險就算保費相近,但保障範圍差異大,尤其是對長者及小童受保人,例如有長者保單的保費較其他年齡層受保人高,也有長者保單的保費不加,但賠償額較其他成人低,有長者保單規定醫療、意外、行李延誤、取消旅程等的最高賠償額較其他成人低一半。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人口趨勢一直老化,亦要推動銀髮經濟,是否要再檢視相關產品?令受保人更有保障,吸引長者投保。」相關內容已刊載於昨日出版的最新一期《選擇》月刊。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茗
隨着疫後復常,消委會接獲涉及旅遊保險的投訴逐年上升,由前年全年的66宗增至去年的90宗,升幅36.3%,包括網上投保後無法取消、退款緩慢,以及航班延誤保障不涵蓋飛機維修等爭議。
調查市面27個旅保計劃
消委會於今年2月至3月在11間保險公司網站搜集資料,涵蓋27個旅遊保險計劃,當中10間提供兩三個不同保障範圍的計劃供消費者選擇,另一間只提供一個計劃。以亞洲7天旅程為例,撇除個別保險公司會向76歲或以上人士收取較高保費,個人保費由145元至509元不等;全球地區14天旅程則介乎241元至859元。
調查發現,即使是保費相近的計劃,保障範圍卻大相徑庭。以亞洲地區7天保費低於200元的7個計劃為例,其成人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由25萬元至50萬元不等,部分計劃更設有多項不承保條款,包括行李遺失、旅遊證件損壞、行程延誤等。一旦旅遊出現意外而導致身故或永久傷殘,不同計劃的賠償額介乎25萬元至200萬元,差異甚大。
各公司保障定義或有不同
調查同時發現,長者及兒童即使大多的保費與其他成人受保人相同,惟他們獲得的保障卻較低。92%計劃調低長者及/或兒童的醫療費用及人身意外最高賠償額,例如75歲以上長者及17歲以下小童醫療費、意外等事故,最高賠償額減半;另有公司的兩個計劃將小童及長者的人身意外最高賠償額調整至30萬元,分別只及其他成人保障額的30%及60%。儘管有3個保險計劃向長者提供與成人相同的保障,卻收取較成人高約27%至36%的保費。
僅一公司提供「綁架及勒索」保障
另外,近93%保單提供取消旅程及提早結束旅程的保障,賠償受保人已支付及不可退還的交通或住宿等費用,惟各保險公司的保障定義或有不同,一般包括自然災害、政變、本港保安局就海外地區發出外遊警示、受保人直繫親屬嚴重受傷或身故等,如非保險公司指定的事故而取消或提早結束旅程,不屬承保範圍而不獲賠償。
近期不少市民擔心到東南亞旅遊時的人身安全,調查發現只有一間保險公司的3個計劃提供「綁架及勒索」保障,每宗意外每天賠償最高500元、總賠償額最高1.5萬元,但必須報警並向警方索取報告,才能提出索償申請。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購旅遊保險計劃時,宜留意保險公司對不同保障的定義,仔細確認保單條款。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旅遊保險計劃不盡相同,有些着重醫療,有些傾向財務;消費者需求亦各異,例如有人會去部分醫療服務費用高昂的國家,有人則更注重財務安全問題等。對於小童及長者保障額有別於一般成人,他解釋保險公司精算師根據數據、案例及過往索償情況,釐定承保風險,制定相關條款,強調消費者的平等性並未受損,「有數據及案例證明在同樣的撞擊受傷程度上,年輕人的自我修復力更強,長者則有可能出現骨折而需要更長的療養時間;小童則自控能力較弱易生意外,風險率較高。」
他並指出,由於市場競爭激烈,一張保單往往未必會加保費,但會將保障範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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