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在立法會動議二讀《2025年進出口(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對《進出口條例》(第60章)及其他相關法例作出技術修訂,以實施「貿易單一窗口」第三階段服務。政府正全力推進實施「單一窗口」的工作,讓業界透過一站式的電子平台提交各類「企業對政府」貿易文件作報關及貨物清關之用。「單一窗口」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已分別於2020年及2023年全面投入服務,共涵蓋42類貿易文件,現時運作暢順。第三階段是「單一窗口」最後及最為複雜的階段,新系統會取代沿用多年的「政府電子貿易服務」及香港海關(海關)多個主要貨物清關系統。政府正全力進行資訊科技系統的開發工作,目標是在2026年開始分批推出第三階段服務。
他指出,現時,「政府電子貿易服務」是提交進出口報關單、貨物艙單,以及產地來源證與應課稅品許可證申請的唯一電子平台,有關文件受不同法例規管。為實施「單一窗口」第三階段,《條例草案》會對相關現有法例條文作出技術性修訂,讓「單一窗口」取代現有的「政府電子貿易服務」系統用作提交該等貿易文件,並剔除法例上與「政府電子貿易服務」相關的內容。
此外,《條例草案》亦會就部分第三階段服務提供所需的法律基礎,其中包括:(一)引入增值服務提供者及其規管框架,讓有興趣的商業機構向海關申請成為增值服務提供者,以代表貿易商提交指明貿易文件;(二)容許業界以自願性質在付運前提交進出口報關單及貨物艙單,讓海關在貨物付運前獲取更多資料以更有效評估風險和執法,從而精簡貨物清關流程;(三)引入電子道路貨物艙單,讓業界在過渡期間可自由選擇以紙張或透過「單一窗口」提交道路貨物艙單,並鼓勵業界轉用電子道路貨物艙單;(四)引入電子回證服務,容許承運人選擇透過「單一窗口」把進出口許可證的資料以電子方式送交工業貿易署,減省承運人以紙張方式回證的成本;(五)就「單一窗口」的收費提供基本法律框架;及(六)加入過渡安排的條文,容許「單一窗口」第三階段與「政府電子貿易服務」並行一段時間,讓業界有足夠時間適應並過渡至新系統。
他續指,實施「單一窗口」是一項大型業務和運作流程改革項目,將全面更新並完善業界向參與的政府部門提交貿易文件的工作流程,同時提升香港的貨物清關效率,有助維持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和物流樞紐的地位。第三階段的資訊科技系統將具有相關的技術能力,在有需要時與其他經濟體的單一窗口連接。我們亦會研究「單一窗口」與其他商業系統連接的可行性,為業界持份者提供更大便利。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並懇請各位議員支持《條例草案》,盡早完成這項修例工作,為明年落實「單一窗口」第三階段提供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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