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美美
坐巴士,後排是一對中年精英男女,男士應該是某公司負責HR的管理層,兩人就「求職者的加減分項」交流了一路。並非小狸刻意偷聽,實在是那個音量不容不聽。其中,男士很重點地強調了一項:「啊,還有一個,該結婚時沒結婚的不要。」接着,男士陷入深深的回憶:「以前我們有個小男孩,各方面都還挺好的,就是這個。」語氣中飽含惋惜和恨鐵不成鋼。女士問:「幾歲算該結婚?」男士迷茫反問:「30多?」
被迫旁聽的小狸差點兒就回頭打破沙鍋問到底了:所以是30多多少呢?嗯?領導說清楚點嘛,萬一貴公司劃線32,人家小男孩正好31歲零11個月,這不就留住人才了。
這並不是一個笑話,而是當代都市的恐怖故事之一。男男女女芸芸眾生,比對過招聘廣告後帶着夢想自信而來,卻不知HR手裏正拿着另一張隱藏的表格逐一挑勾:男的,合格;學校是985和211,合格;35歲以下,合格;還沒結婚?下一個;近期有生育計劃?下一個;不能加班?下一個;籍貫是×地/不是×地的?好了不要掙扎了,下一個。
無論是內地還是香港,任何基於婚姻狀況的就業歧視都是非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2條及《就業促進法》第26條明確規定了僱傭中不得存在性別、婚姻、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香港性別歧視條例》也明確規定,僱主不得因求職者的婚姻狀況而拒絕錄用、解僱或給予差別待遇。這一法律條文不僅涵蓋已婚與未婚,還特別保護單親、離婚或分居人士的平等就業權利。
然而,這些法律在實踐中卻面臨隱形歧視的挑戰:企業通常不會明文寫出「該結婚的年紀沒結婚的不要」,而是通過「隱蔽手段」完成篩選。例如,他們可能以「候選人不夠穩定」或「缺乏長期規劃」為借口,拒絕未婚求職者。這種偽裝讓受害者幾乎難以取證和反擊。
而這堵看不見的牆,最終會促成自我規訓。人們尤其是年輕人,除了努力符合世俗期望外,更常卷常新。君不見,許多招聘現場儼然已成為大型行為藝術展廳,中年人將白髮染成青絲,畢業生在簡歷照片上P出職業假笑,求職者反覆練習「你兒子真可愛」的奉承話,某求職訓練營甚至傳授「5分鐘內自然提及董事長著作」的秘技。
而站在人力資源部的單向玻璃後望去,應聘者就像傳送帶上的罐頭,被貼上「已婚已育」「星座匹配」「籍貫優良」的標籤。這些隱形門檻構成篩網,把「標準件」漏下去,把獨一無二的篩出來,丟掉。但歷史早已證明,用枷鎖禁錮個體選擇的社會,終將在文明競賽中掉隊。
「該結婚的年紀沒結婚的不要」,表面是一條招聘暗規,實則是對法律、社會與文明的多重冒犯。在全球化的現代職場中,這種隱形歧視不僅不合時宜,更是一種倒退。
要想拆除歧視的職場圍牆,必須從法律的嚴格執行、社會觀念的更新以及企業文化的轉型入手。唯有如此,才能讓每個人都能在職場中憑實力而非婚姻狀態獲得公平機會。這不僅是對個體尊嚴的尊重,更是對社會文明與發展的最大貢獻。
希望企業能夠有覺醒的一日,在評估人才時關注的不再是「TA」是否在「適婚年齡」走進圍城,而是能否在思想的曠野中建造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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