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粵港澳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框架下,法律規則的銜接與爭議解決機制的創新,始終是區域融合的關鍵課題。「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措施拓展至更大的適用範圍,不僅是香港法治優勢向內地延伸的突破性實踐,更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為「一國兩制」實踐注入新動能,為國家高水平開放與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香港作為普通法法域,其法律體系與國際規則高度接軌。數據顯示,自2020年「港資港法」在深圳前海試行後,前海法院2023年審理的涉港民商事案件突破1,900宗,適用香港法律的案件更實現15%的年增長。這些數字背後,是企業對香港法治效率與透明度的認可,也是香港法律專業服務能力的有力證明。
港法治紅利覆蓋更廣闊市場
政策的擴展,使香港的法治紅利得以覆蓋更廣闊市場。截至2023年底,大灣區內地九市的港資企業總數已超過14萬家,僅深圳一地便有8.8萬家。如今,這些企業在跨境投資、貿易中得以選擇靈活且熟悉的爭議解決機制。如今,無論是深圳的科技巨頭,還是珠海的製造業廠商,均可根據商業需求自主選擇香港法律作為合同準據法,或約定香港為仲裁地。這種「制度賦權」,不僅降低了企業的合規成本,更強化了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的功能。
根據特區政府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顯示,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近年處理的內地相關案件佔比達40%,而隨着措施擴展,這一比例勢必持續攀升。香港的仲裁機構、法律專家將深度參與大灣區商事糾紛解決,推動兩地專業資源的互聯互通。當企業可自由選擇熟悉的香港法律與仲裁程序,其對交易風險的預判將更為精準,投資信心隨之增強。這種「可預期的法治環境」,正是吸引全球優質資本的核心競爭力。與此同時,香港法律服務業的輻射能力也將提升,香港專業人士的參與度與話語權將顯著擴展,真正實現「以香港所長,服務國家所需」。
●香港文匯報記者 胡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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