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研究院於2025年2月11日至27日期間,透過音頻電話隨機抽樣成功訪問了1014名18歲或以上香港市民,了解市民對新聞自由與傳媒責任的看法。調查顯示七成半市民認同新聞媒體及傳媒工作者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而逾六成市民認同《基本法》有效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
逾六成市民認同《基本法》有效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
《基本法》第27條明確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言論、新聞等自由,調查結果顯示近六成61.3%受訪市民認同《基本法》有效保障有關權益,對此表示「非常認同」和「較認同」的分別有27.6%和33.7%,另外有26.9%受訪市民傾向不認同有關講法,而表示「無意見/不知道」的比率則有11.8%。調查同時問及受訪市民對於新聞工作者在香港從事相關工作是否依法享有編採及言論自由,結果顯示逾半54.1%受訪市民認同有關自由依法受到保障。
八成二市民認同傳媒工作者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針對新聞從業員遵守法律的要求,調查顯示有82.0%受訪市民認同新聞從業員與一般市民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依法開展新聞傳媒工作,對此有所保留的僅有12.2%,另外有5.8%表示「無意見/不知道」。結果反映香港市民普遍認同香港作為法治社會,新聞工作者享有的相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守法是不可逾越的基本守則。
七成半市民認同傳媒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及促進繁榮穩定
此外,是次調查發現有74.6%受訪市民認同傳媒工作者在遵守法律的同時,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表示傾向不認同的則有14.8%,另外有10.6%受訪市民未有明確表態。另外,就住香港新聞媒體和傳媒工作者在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角色上,調查結果顯示有68.5%傾向認同有責任,而傾向認同沒有責任的21.5%,同樣有近一成(10.0%)受訪市民未有表態。有關結果反映香港市民認同維護國家安全及香港社會繁榮穩定與保障新聞自由並行不悖。實際上《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規定享有新聞、言論等自由,新聞界在高水平安全保障之下,自身也會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超八成市民認同傳媒監督、批評政府應建基於事實
針對傳媒與政府的關係,調查結果顯示有87.4%受訪市民認同傳媒對政府施政的監督及批評需要依據事實,當中表示「非常認同」的比率高達60.8%,而對此有所保留和未有明確表態者分別僅有5.8%及6.8%。調查結果反映香港市民普遍認同傳媒監督政府施政的角色,只要秉持客觀、準確、公正、持平而基於事實的報道和評論方向,香港傳媒一如既往地依法享有監督特區政府施政的新聞及言論自由。
多數市民認為西方媒體涉華涉港報道帶有偏見及抹黑
是次調查同時了解香港市民如何看待西方媒體在中國內地和香港議題上的報道方向。關於涉港議題,有40.1%受訪市民認為西方媒體在報道中「傾向打壓抹黑」香港,而認為其報道「相對客觀」的則有30.7%。關於涉及中國的議題,近半受訪市民認為西方媒報道中國議題時「帶有偏見」(50.3%),而認同其報道「客觀中立」的則僅有25.7%。需要關注的是,分別各有兩成多受訪市民未有表態,這可能與部分市民較少接觸西方媒體有關。調查結果反映香港市民體會到西方部分媒體在涉及中國內地和香港的議題上戴「有色眼鏡」」,搞「雙重標準」,存在顛倒是非、混淆視聽和無理抹黑的問題。
(來源:紫荊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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