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曾業俊) 鑑於現時強積金計劃已提供一些以ESG(環境、社會和管治) 為主題的基金供計劃成員選擇,當中包含不同投資重點及風格,亦可能採用不同策略以達致其投資重點,因此積金局今日(24日) 向受託人發出最新通函,要求受託人就以ESG為主題的相關基金加強3項披露。積金局指,有關新通函今日即時生效,將直接影響5隻以ESG、綠色或可持續命名的強積金基金。預料新措施能加強ESG基金的披露,進一步提升相關基金的透明度,同時增加計劃成員對相關ESG基金的理解,協助他們因應個人狀況作出投資決定。

最新通函指出,首先,受託人必須在強積金計劃說明書披露基金的ESG重點及投資策略,當中涵蓋5個範疇,包括描述ESG投資重點或主題;描述基金的投資策略,以及投資過程中如何持續實施該投資策略;投資於符合ESG重點的預期資產配置比例;與ESG重點相關風險或限制;以及相關參考基準。

第二,就披露衡量和監察ESG基金的方法和機制方面,受託人須告知計劃成員,受託人透過甚麼機制或方法,量度及監察ESG基金是否達到有關的ESG目的。受託人需要就此作出4項描述,包括有甚麼監察措施去監察相關基金是否達致ESG投資重點;採用甚麼方法量度有關重點是否可以達到;如何審查基金旗下的資產ESG相關屬性進行的盡職調查分號以及相關ESG數據的資料來源及處理,或於沒有相關資料情況下,所做出的任何假設或估算。

第三,就定期評估及報告結果方面,受託人必須每年就ESG基金如何達致ESG重點進行定期評估,並且於管治報告中向計劃成員披露評估結果。受託人進行定期評估時,可能會衝量有關基金有多大比例資產真正符合ESG重點,又或者基金與相關參考指數比較下的表現等,相關考量全部都要在該評估結果中向計劃成員交代。積金局同時要求受託人進行教育及宣傳,確保計劃成員明白相關基金如何納入ESG因素以達到其ESG重點、並衡量是否切合計劃成員退休投資需要。

積金局指,關於定期就ESG 基金進行評估,以及於強積金計劃管治報告公布有關結果的要求,適用於截至2024年11月30日及之後的財政年度。而針對ESG基金的披露要求,相關受託人須於2025年9月30日之前檢視目前披露的資料,並作出相應更新和修訂。

積金局提醒,計劃成員要留意,進行強積金投資時,不論是否揀選ESG 基金,都應全面考慮多個因素,例如基金表現、收費水平,以及自己承受風險的程度。此外,查閱ESG基金披露時,計劃成員要留意現時仍然沒有一套用來界定綠色或可持續投資的國際認可標準。計劃成員亦應認真考慮相關ESG基金是否符合自己的退休投資要求和取向。

積金局行政總監鄭恩賜(左)、積金局執行董事 (成員及監理) 陳筱鑫(右) (記者 曾業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