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月16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四川省德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德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如培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秦如培利用擔任貴州省貴陽市白雲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貴陽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畢節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畢節地委書記,畢節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貴安新區黨工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工作調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秦如培 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秦如培出生於1962年10月,貴州江口人,曾在貴州工作多年。2018年至2024年在廣西工作,擔任過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自治區國資委黨委書記等職。

2024年4月,秦如培官宣被查,同年10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秦如培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違規舉債,瞞報債務,搞「七個有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弄虛作假,欺瞞上級;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不正確履行職責;

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