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7日元朗暴動現場,警方以劉家棟阻撓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名將其拘捕。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撐暴煽仇的攬炒社工劉家棟,因阻差辦公罪成而被法庭判囚8個月及留有案底,並於去年被社工註冊局(社工局)註銷其社工執照,惟有人於去年12月底自爆已被社工局指有案底及妨礙社工聲譽被「釘牌」5年時,稱自己是「前社工」。社工局日前向劉發函,指他不能再自稱「前社工」、「社運案獨立社工」等,否則或已觸犯社工註冊條例。

據悉,社工局是在本周二(11日)去函劉家棟。信中指,於今月初「注意到」劉的Facebook個人賬戶標示包括了「社運案獨立社工」及「社工編號」,又指他在去年12月29日發布的帖文以「前社工」作標示,或已觸犯社工註冊條例。

信中並附上相關帖文的圖片,並引述《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三十四、三十五條表示,任何不是名列註冊紀錄冊的人,無權使用「註冊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社工」等稱謂,警告他若繼續使用「社運案獨立社工」、「前社工」或相關社工名銜,可能屬犯法,可處罰款5萬元。

劉家棟至前日仍未刪除「前社工」帖文,但就於社交媒體再發帖,指收到社工局的「刑事警告」,因而聲明自己不再是社工:「特此公告!本人劉家棟不再是社工!如有任何位置標示尚未更改,實屬無心之失。」但又標註「連『前社工』都唔得喎」,似有不服之意。

劉家棟本是註冊社工。他於2019年7月27日身穿「社工造反,抗命無罪」等字眼服飾,阻礙警方推進圍捕黑暴,於2020年6月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12個月,成為修例風波中首名被判囚的社工。

他其後提出上訴,於2021年被高等法院駁回其定罪上訴,但刑期減至8個月,須即時入獄服刑及留有案底。

劉家棟的社工資格已於去年11月屆滿,去年12月29日,他自爆已被社工局註銷其社工執照5年。據悉,社工局去年7月改組後至12月底共註銷了21名註冊社工,超過七成(15宗)個案涉修例風波案件,被停年期則介乎半年至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