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度

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電子掃描和高仿印刷技術愈來愈先進,幾乎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據知,曾有一位著名畫家也分辨不出自己的原作與高仿印刷作品。前些年,我在香港科技大學校長官邸見過幾幅徐悲鴻等名家作品,也以為是原作,不過當時史校長說是高仿作品。

現在,有畫家在書畫展上展出高仿作品,那麼,書畫家到底應該展原作還是可以展高仿作品呢?

原作,無疑承載着藝術家最真實、最直接的情感與創造力。每一筆、每一劃,都是在特定的時刻和心境下誕生的,凝聚着獨一無二的藝術靈感和生命體驗。原作所具有的筆觸質感、色彩層次以及細微的瑕疵,都是其不可複製的魅力所在。站在原作面前,觀者能夠感受到藝術家創作時的激情與思索,彷彿能與作者進行一場跨越時空的對話。這種直接的感官衝擊和心靈觸動,是高仿作品無論如何都無法替代的。堅持在書畫展中展示原作,是對藝術的尊重,也是對觀眾的負責。觀眾們花費時間和精力走進展覽廳,期望看到的是真正的藝術結晶,而非經過複製加工的替代品。原作能夠傳遞出最純粹的藝術價值,讓觀眾充分領略藝術的魅力,激發他們對藝術的熱愛和對美的追求。

然而,高仿作品的存在也並非毫無意義。例如,有畫家曾用攝影或電子掃描保存了自己作品的電子版文件,後來原作損毀或遺失了,那麼,利用高仿印刷復原作品是唯一途徑。高仿作品也可以作為一種傳播藝術的手段。尤其是對那些極其珍貴、脆弱,或者被妥善保存在特定機構無法輕易展出的原作,高仿作品可以讓更多的人有機會欣賞到這些藝術瑰寶的大致風貌,從而起到一定的藝術普及作用。

但是,高仿作品過多地出現在展覽中,可能會給觀眾造成誤解,讓他們無法分辨真正的藝術價值。長此以往,甚至可能會降低公眾對藝術的鑒賞能力,影響藝術市場的健康發展。綜上所述,書畫展應以展出原作為主,高仿作品為輔,且必須明確標識,讓觀眾知道是高仿作品。

書畫的原作是藝術的靈魂所在,是藝術價值的最直接體現。而高仿作品應在特定的條件和範圍內,作為補充和輔助,為傳播藝術貢獻一分力量。只有這樣,才能既保證藝術的純粹性和真實性,又能讓更多的人接觸和了解藝術,推動藝術事業的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