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喬輝)1月14日上午9時,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內蒙古人民會堂隆重開幕。本次大會正式會期4天,1月17日閉幕。
據介紹,本次大會共安排4次全體會議、3次主席團會議、5次代表團會議,有8項議程。主要包括:審議(審查)和批准政府工作報告、計劃報告、預算報告、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和法檢「兩院」工作報告等6項報告,通過部分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名單,完成選舉事項等。
過去一年,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規9件,修改、廢止16件,審查批准法規76件。組織執法檢查6次,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42項,開展專題詢問、滿意度測評5次,作出決定、決議6件。
在立法工作方面,推進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制定《社會信用條例》,制定《數字經濟促進條例》,首次與東北三省人大常委會開展區域協同立法,出台《黑土地保護條例》,作出《關於促進旅遊業協同發展的決定》。在生態環境領域,制定《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城鎮綠化條例》。在民生和社會領域,修改《物業管理條例》,制定《出生缺陷防治條例》,就《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開展立法調研。在以法治保障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已經完成了《預算績效管理條例》等2項立法任務,制定了《關於建立健全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
在監督工作方面,聽取審議五大任務和全方位建設「模範自治區」6部促進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聽取審議誠信建設工程、「溫暖工程」、政策落地工程、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科技「突圍」工程實施情況的報告,就自貿區創建工程開展調研。對《黃河保護法》《地下水保護和管理條例》開展執法檢查。對《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條例》開展執法檢查並進行專題詢問。
責任編輯:
梁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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