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6日),一份名為《關於做好深圳灣悅府二期1棟「12·11」事故業主過渡安置工作的通告》的文件截圖在網絡傳播,文件抬頭為「南山區『12.11』事故現場善後處置指揮部」。
記者從南山區應急管理局核實了解到,該份文件屬實,係經指揮部審批簽發,昨晚由聯絡組點對點發給1棟業主。
文件稱,深圳灣悅府二期1棟目前幕牆、電梯及設備設施等更新和修復仍需一定時間,考慮春節將至,為更好保障大家的工作和生活,在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現場善後處置指揮部制定了過渡安置方案。過渡安置對象為深圳灣悅府二期1棟業主或由業主授權指定的租戶,過渡安置期自2025年1月13日起至深圳灣悅府二期1棟幕牆、電梯及設備設施等更新和修復完成之日止。
文件稱提供了兩種過渡安置方式:方式一為「現金過渡安置」,以市場評估機構提供的評估價格為參考標準,向簽約業主支付過渡安置費。兩家評估公司已形成「一戶一價」評估價格,1棟租金評估均價為225元/平方米/月,評估價低於均價的,按225元/平方米/月支付過渡安置費;評估價高於均價的,取兩家評估公司所評估價格的高值支付過渡安置費。另一種方式未在截圖中顯示。
記者從南山區應急管理局了解到,第二種為「酒店過渡安置」,不接受現金過渡安置的,可選擇入住深圳後海木棉花酒店,按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所載建築面積和實際常住人口安排酒店房型和數量。
文件還稱,方案「堅持過渡安置與損害賠償補償相互區別又相互補充的原則」,此次過渡安置由南山區政府先行安排資金墊付,業主所主張的其他損失可循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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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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