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新華社及中通社報道,台北地檢署26日宣布偵查終結台灣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等案,以「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4項罪名起訴柯文哲,求處總計28年6個月徒刑。
檢方指控稱,柯文哲圖予財團百億元(新台幣,下同)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元賄賂,侵佔數千萬元政治獻金。
其中,針對柯文哲收賄部分求刑15年,並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佔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部分求刑5年;以木可公司公益侵佔政治獻金部分求刑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部分求刑2年6個月。
京華城案方面,檢方認為,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政治獻金形式的賄款210萬元、現金賄款1,500萬元,一路護航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牟取容積獎勵。
政治獻金方面,檢方認為,柯文哲等人以肖像權授權金、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佔政治獻金約1,724萬元,並利用木可公司侵佔政治獻金約4,510萬元,同時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以支付競辦員工薪水。
包括柯文哲在內,檢方共對涉案11人提起公訴,包括沈慶京、柯文哲前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
針對柯文哲遭起訴並求處重刑,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2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譴責民進黨當局政治追殺,企圖剷除政敵。小組召集人林富男表示,北檢偵查4個月找不到金流,沒證據的情況下拼湊證據,這種濫權起訴淪為政治打手、對民眾黨政治追殺。
此前,柯文哲被告發在台北市市長任內涉嫌京華城弊案,遭台檢廉單位偵辦,9月5日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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