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收入角度,近年新業態下的勞動者收入整體不增反降。智能技術、數字平台改變了勞動者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性質,導致新業態工人不太可能獲得高薪。」華南師範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董志強接受第一財經訪問時表示,當前,數字化平台成為組織勞動者隊伍和工作任務的重要載體。算法管理是數字勞動平台的顯著特徵,算法從根本上塑造了平台工作流程和績效管理。數字平台可以獲得海量的員工、客戶、工作任務和狀態的數據,跟蹤鍵盤輸入、隨機截取屏幕、利用監控工具等獲悉勞動者適時工作狀態;在出行平台中,也可以進行GPS監控、通過接受率、取消率、客戶評分、錄音錄像等了解員工狀態。
「平台會通過動態定價來造成勞動力供給的相對過剩,從而確保有隨叫隨到的工人。」董志強認為,基於監督的報酬合同,勞動力供給過剩的競爭,以及平台和消費者、勞動者之間極不對稱的權力,共同導致了新業態勞動者難以高薪的結果。
如何保護數字平台的勞動者?董志強建議,設立專門的算法監管機構,對平台算法進行審查和監管,確保算法透明、公平、合規,同時賦權勞動者維護自身權利。其次,對勞動者的保護,應從依賴穩定的崗位或僱傭身份,向以個體勞動者為核心,提供可轉移、可適配的社會保障轉變。例如,職業傷害險參保方式、參保地點應更加靈活;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需要對應配套改革;勞動者在不同平台切換時,社會保障權益應保持持續性;需要建立全面覆蓋的托底性保障。第三,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包括地方政府可以建設替代性的公益性數字勞動平台,以及利用數字技術建立基於收入監測機制進行更精準地就業幫扶等。
●來源: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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