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陽波 西安報道)在各地發布的獵豬「懸賞令」中,都不約而同地出現這樣一句話:豬肉是主要的肉食來源,為什麼野豬捕殺後不能拿來補充市場需求?為啥無公害化處理後也不能吃呢?據介紹,不僅野豬不能吃,其他野味也不能吃,這是內地禁食野味的政策規定。更重要的是,雖然野豬也是豬,但和我們常說的養殖的生豬並不一樣。

中國養殖業有着嚴格的標準,每一頭生豬從出欄到成為市場上的豬肉都要經過嚴格的檢驗以及標準化的流程,最終民眾才能吃到安全放心的豬肉。而野豬則不同,不單生存環境複雜,而且幾乎「不挑食」,無論是莊稼、野果,還是兔子、老鼠、蟲子,甚至蠍子、蛇,以及腐爛的動物屍體等,都是牠們的食物,所以很容易感染各種細菌和病毒,而且這些細菌和病毒並不是經過消毒就能去除的,所以食用野豬肉極不安全。

可加工成動物飼料

對於捕殺的野豬,必須按標準流程處置。掩埋前,為了防止細菌和病毒傳播,不僅要嚴格消殺,同時掩埋的區域也有嚴格要求。此外,有關人士也曾表示,在捕殺量比較大的情況下,經過嚴格的檢驗檢疫合格後,經過專業機構處理,可以加工成動物飼料,予以有效利用,比如給動物園的獅子老虎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