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禮願)香港文匯報昨日獨家揭露全港有13間長者日間中心的安老服務集團和悅會,旗下上水日間長者中心一直不獲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社區券)認可服務機構資格,集團卻涉嫌借用旗下其他合資格的長者日間中心申領社區券資助,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強烈迴響。特區政府社會福利署昨日回應表示,非常關注有關報道,經初步了解後,昨日已聯絡警方要求作出調查,並會積極配合警方的工作,提供相關資料。如證實有認可服務單位作出違規行為,定必嚴肅跟進,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並保障社區券持有人的利益。
社署發言人昨日表示,社區券計劃以服務券的形式,直接資助合資格的體弱長者,讓他們從認可服務單位靈活選擇最切合自己需要的服務。認可服務單位須為服務使用者制定個人護理計劃,並與服務使用者或其家人商討服務的組合和內容。
根據紀錄,和悅會大埔日間長者中心自2019年8月起成為社區券計劃下的認可服務單位,為長者提供日間護理中心及家居照顧服務,而和悅會上水分中心的申請則仍在審批中,目前並非認可服務單位。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放蛇及採訪相關長者,發現上水分中心雖然不符扣券資格,但涉嫌繼續接待社區券持有人,並懷疑借用大埔分中心的名義「扣券」,以換取社區券資助。據悉,社署已逐一致電相關長者查問,經初步了解後,決定聯絡警方跟進。
業界:違規「扣券」零容忍
有安老業人士指出,社署必須正視問題,對這種借用「姊妹中心」違規「扣券」的行為「零容忍」,否則業界人人效法有關做法,認可服務機構的制度就會崩潰:「如果一間未獲認可資格的長者日間中心,只要借用合資格的『姊妹店』就可以成功扣到社區券,人人都可以有樣學樣,開一間合資格,再開幾間唔合資格的日間中心,幾多錢都可以扣。」
這位從事長者日間中心的業內人士表示,他們申請認可資格可謂要過五關斬六將,但卻有集團涉嫌利用「姊妹中心」「扣券」,對守規的同行不公允,「我們千辛萬苦申請成為認可機構的意義可在?不如齊齊在無須認可情況下操作,不用被社署監管,豈不是更自由嗎?」
以「扣券」之名誤導長者離譜
經營長者日間中心「分享愛」的註冊職業治療師黎志明表示,社區券一般的「扣券」做法是「用邊間就扣邊間」,甚少聽聞在A店接受日間中心服務,在扣減社區券時報稱是使用B店服務。
對有中心疑以提供「護送」服務為名,將長者送到一間不屬認可服務單位的機構作暫託,他形容是匪夷所思:「長者們對服務機構的認知非常單純,見扣到社區券會一廂情願以為是『合法』單位,不會也不太懂如何查核哪些機構才是認可服務單位。」
他促請社署加強巡邏和抽查,以確保不會有出蠱惑的情況。
未列認可名單 仍游說預購9堂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禮願)為揭開和悅會上水分中心「特殊」的「扣券」手法,香港文匯報記者早前到該中心放蛇,不但發現中心未獲社區券認可資格,職員卻多番聲稱能有效「扣券」,更游說記者簽名預購每月9堂的暫託服務,有別於一般日間中心用一次服務、扣一次社區券的收費方式。
香港文匯報記者早前佯裝已領社區券的家人有意使用該中心服務,預約參觀位於上水一間商場的8樓的和悅會上水長者日間中心,由一名黃姓男職員殷勤接待,主動帶記者參觀設施。當時正好是中午食飯時間,職員隨即收拾枱面,從廚房端上飯餐,黃先生介紹: 「我們有早午晚三餐供應,仲有下午茶,都是請姨姨煮的,有肉有菜,好健康的。」
聲稱「最低消費」 拒「用一次扣一次」
記者藉詞要與家人商量才作決定,黃先生即急不及待取出收費表,更落力介紹說:「假設你是級別二的社區券,用盡社署資助後,家屬每月只需付836元,其餘的金額,我們會在社區券內扣款。」
記者當下表明不想將社區券全用於一間機構上,黃先生即改口風說:「我們有最低消費,最好是每月參加全日(暫託)。」記者猶豫了一會,追問可否用一次服務扣一次社區券,黃先生斬釘截鐵說:「不可以。」他聲稱,中心設有「最低消費」。
在被記者再三問及上水分中心是否合資格扣社區券時,黃先生面不改容地說: 「可以!當然可以,來這裏的長者都是這樣扣(券)的。」他重申,只要提交申請者的身份證等資料,即日都可以開通服務,最後記者堅持要回家與家人商量,他才作罷放行。
院友及家屬投訴照顧不到位
另一方面,記者也收到部分使用上水和悅會長者日間服務中心的院友及家屬投訴,指由於該中心人手不足,照顧總是「不到位」。院友家人梁先生表示,母親不良於行,無法自行上廁所,因此每次前往中心暫託,家人都會多帶幾片尿片放下給職員作更換。未料每次回到家中,總發現尿片已濕透,因而出現紅腫,懷疑是濕尿片所致,「我曾多次向職員反映,講完幾日會好少少,之後又 故態復萌,可能是因為職員人手太少所致。」最後他死心「轉會」,使用其他合資格長者中心的服務。
就上水和悅會被指為長者更換尿片的時間有欠理想,該中心負責人昨日接受查詢時表示,若收到長者或家屬反映問題,定必盡力跟進,包括檢視更換尿片的流程和人手安排,並稱有關問題絕對可以透過設立機制作出改善,「若中心服務有不足之處,我們定會作出改善。」
記者放蛇時職員多番強調能「扣券」獲取資助,或許因為「東窗事發」,記者昨日在致電中心負責人求證時,對方即聲稱上水和悅會因為仍未在認可提供社區券機構名單之列,故「從來沒有」向長者收費和扣除社區券。
不符消防規定 罔顧長者安危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禮願)到底一間位於商場8樓的長者日間中心的消防安全有多大隱患?有安老業人士指,申請成為社區券認可服務機構時,一定要過消防一關,處所要符合社署對安老院舍的走火要求,樓層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即處所離地面不得超過24米,或樓層所在不能在7樓以上,因為樓層過高消防雲梯未必能伸延到達。有測量師指,使用長者日間中心的老人家,行動不便,自理能力較遜色,處所的安全系數必須嚴格執行。立法會議員則批評,涉事長者日間中心罔顧人命安危。
倡規定當眼位貼認可資格供識別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李海達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社署要求社區券的認可服務單位需符合一定要求,處所離地距離限制旨在保障長者在緊急事故時的安全,能有效縮短消防人員前往拯救或疏散的時間。
對有長者日間中心在未符合社署要求下提供暫託服務,他認為事件反映部分營運者或對計劃的要求有誤解,社署有必要給出清晰指引,「究竟這些服務是否需要完全符合安老院舍規管要求?哪些是符合部分要求都可以?」
他建議社署可要求認可單位在提供服務的場所當眼位置張貼出有關認可資格,或發出一個類似優質商舖的標籤,幫助市民作識別。
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鄧家彪直言事件離譜。他說,若在未符消防走火規定的長者日間中心如常接待長者,是罔顧長者安全的惡行。社署對有關機構有一定要求,例如會址不得超過一定高度,原因是消防救援雲梯未必能直達相應的樓層,一旦發生火警,體弱及行動不便的長者又未必能及時疏散,非常危險。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對有長者日間中心在不符消防相關規定下,照樣營業並接待長者極為關注:「有關中心若沒有牌照(認可資格)但經營,若有意外,如火災,極有可能負上法律責任。長者如遇意外,可能不受保險保障。」為堵塞漏洞,她建議特區政府應加強巡查,亦應鼓勵市民舉報問題及作出投訴。
議員:「移形換影」涉欺騙 倡列明「扣券」項目堵漏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禮願)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若有長者中心以「移形換影」方式扣取社區券款項,涉事的兩間中心也有機會違反了計劃的規則,即「非認可服務單位」不可作提供服務單位,「兩間中心有機會負上刑責,包括盜竊罪(盜竊罪條例第2條,最高監禁10年)、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盜竊罪條例第18條,最高監禁10年)及欺詐罪(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14年最高監禁)。」
關注安老事務的新民黨區議員鄺珉樀表示,對有長者機構以移形換影的方式扣減長者的社區券而未有知會對方,是鑽空子的做法,對用家極不公平,「長者到日間中心接受暫託服務時,家人有必要清楚知道該中心潛在的消防安全風險,否則對使用的長者毫無保障。」
因應有關漏洞,鄺珉樀認為社署有必要清楚列明「扣券」項目的不同性質和扣除方法,例如何謂「護送」服務,何謂「日間中心」服務,不容許有人借灰色地帶魚目混珠。
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強調,對此絕不能容忍:「以所謂護送服務扣除社區照顧券,而不是日間暫託服務,根本是巧立名目的做法。」他認為特區政府對長者日間中心監管鬆懈,使坊間衍生「博大霧」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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