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勞在勞工處及建造業總工會協助下與僱主談判。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外勞向記者展示早前收到的解僱通知。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政府跨部門跟進僱員被剋扣事宜 業界促加強對僱主監督

香港文匯報早前揭露機場第三跑道的總承建商再度爆出勞工問題,約50名外勞被無理解僱,引發不滿。該批工人本應履行23個月合約,卻在僅僅10個月後被通知解約。外勞們質疑僱主的做法不合理,於昨日早上集體抗議,提出賠償要求。在勞資雙方經過多個小時的斡旋,並在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及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的協助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至於該批外勞早前被分判商剋扣的問題,則由政府跨部門行動小組跟進。●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該批約50名被無理解僱的外勞來自此前香港文匯報報道剋扣外勞的同一總承建商(僱主)及管理公司(分判商)。在談判期間,僱主給出的解僱理由是批給負責該批外勞的分判工程已完結,故按照勞工法例合法解僱,並給予合約上列明的7天代通知金。然而,外勞卻對此十分不滿,並提出質疑及賠償要求。

雖按照勞工法例,僱主有權單方面提出解僱,但所有被解僱外勞都認為此舉極不合理,他們覺得僱主與分判商間的工作安排不應與外勞有關。

外勞尚先生表示,合約期限為23個月,外勞們才剛剛工作10個月就被解約,「我們不懂法例,不清楚這樣是否合法,但絕對不合理。僱主以分判工作完結為由解僱我們,但我們的合約是和僱主簽訂,僱主與分判商間的工作安排照理和我們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早知合約不到一年就不來了」

有不少外勞對工期的解釋提出質疑,指該總承辦商的工地明明仍在開工,卻以工程完結為理由,難以令人信服。外勞梁先生說:「就算如僱主所言,該分判工程確實已完結,哪當初為何要給我們簽23個月合約呢,簽短一點不就好了?……如果真的起初合約只有不到一年,我就不會來了。」

他更為諸多工友打抱不平,「你要知道,我們當中好多人來香港工作都不容易,都是放棄了內地的工作。」他以自己為例,今年2月來港,之前要經過報名、面試及各種手續,再外加不斷等待,「分判一時說這裏有問題,一時又說那裏有問題,弄了半年我才成功來港。」

他坦言,為了來港也推掉了不少家鄉的工作機會,為的就是來香港討飯吃,如今23個月合約一半都沒幹完卻被無理解僱,「你說我們怎麼接受得了?」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工會前晚收到工人求助後,即時與勞工處、機管局及僱主溝通,昨日雙方談判亦和平進行。

周思傑認為,由今年3月大批建造業外勞輸港至今半年多,卻頻頻爆出建造業外勞被剋扣及解僱事件,反映整個外勞輸入計劃存在管理漏洞。他建議特區政府應趁此機會監視並堵塞漏洞,並加強對僱主的監督,僱主亦應負上責任加強監管分判,不能讓不良分子有機可乘剝削外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