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跨部門工作小組人員到紅館調查意外原因。 資料圖片

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於2022年7月28日發生墜屏傷人事故,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3名職員被控虛報屏幕等設備重量,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康文署外聘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兼註冊工程師溫志華繼續接受辯方盤問,確認圖則上懸掛裝置等設備有明顯出錯,包括標錯負重點的承受重量,認為是編寫文件的人計錯數或輸入錯誤所致。

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前日已向溫指出,負重表及索具裝配圖則兩者列出負重點的方位不一致,至少有8處錯誤。例如其中一個負重點應是「F4/5」,負重表卻錯誤標示為「E4/5」,而根據「輝固」提供的圖則,標錯方位可承重1,500 磅,但原本該負重點只可承受750磅;另一個承重點則將「J6(East)」錯誤標示為「J6(North)」,若正確標示承重點,它不能承受任何重量。

溫昨日續供稱,相關標示只是一些名詞,認為是編寫文件的人計錯數或輸入錯誤所致。他當時只注意文件上記錄的重量,並經過計算去核對數據正確。

承認無法看出設備實際重量

辯方續指溫於2022年7月24日到紅館實地視察,當時有舞蹈員在綵排,燈光較暗,而溫只是在50米外的觀眾席觀察天花,是不可能看清連接相關設備的母架。溫稱自己當時有帶備電筒,認為在觀眾席觀察已足夠,他能看到連接懸掛設備的鋼索,但承認當時無辦法準確測量尺寸,亦無法看出設備實際重量。

溫同意須作出專業判斷,但他在案發時不知道設備內部構造,例如LED屏幕或喇叭裏面會否包含其他物件,故此無法判斷設備是否有超重疑慮。溫重申,他作實地視察時,是觀察設備位置和承重比例,而非設備重量,至於負重部分是透過主辦方提供的文件去審核,根據輝固與康文署之間的合約,他不認為實地考察設備重量是其職責。

辯方繼續引述控方專家林向暉教授的報告,報告批評相關工程申請有數處不清晰之處,例如總負重量計算有誤差等,不理解為何會獲審批。溫否認專家報告的批評,指負重量的56磅誤差可能是基於湊整數值所致。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