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克勤 立法會議員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年3月完成立法,標誌着香港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體系框架基本完成。香港社會亦凝聚了「拚經濟、謀發展」的共識。今年施政報告,「改革」和「發展」成為引用最多的字眼。不過,香港仍未能鬆懈,必須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安全和發展是鳥之兩翼,有安全才有發展,國家安全風險可突如其來,不能掉以輕心,必須保持警惕。在全球地緣衝突日益增多、國際關係局勢日益複雜的當下,特區政府更要持續構建更加完善的維護國家安全風險預防機制和應急措施,為香港下一階段的發展,創造穩定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施政報告有關保安局的工作,涉及四大範疇,包括「國安家安」、「便民利商」、「滅罪應急」及「說好香港」。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具體工作,其中以下幾點具體措施,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制定的政策方向甚有針對性:

第一, 施政報告提出於今年底前引入「三層防範機制」,即「行政長官反恐督導組」、「保安局局長反恐統籌組」統籌跨部門合作,以及包括情報交流、社會防控、出入境查控等七個跨部門工作小組,跟進具體研究和執行反恐措施。

落實執行「三層防範機制」

防範針對國家安全所進行的恐怖襲擊,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工作。以往此方面的工作主要由保安局負責執行,特首主要擔任監督角色。在香港國安法和今年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進一步明確了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最高責任人。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一百一十一條便訂明行政長官可向特區政府的任何部門或機關或任何公務人員就維護國安工作發布行政指令。

「三層防範機制」是對國安立法精神的切實落實,為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建立起更有針對性、預防性的頂層機制。近年美西方不斷打壓中國,香港作為國家的對外窗口,可能面臨更大潛在國安威脅。恐怖分子亦可能透過在香港這一自由港活動,為其圖謀在內地進行恐怖襲擊作準備。防範恐襲重在防患未然,相信可以在日後的執行中進一步觀察到「三層防範機制」對維護國安工作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第二,施政報告提出,特區政府會於2025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法案修訂《火器及彈藥條例》,加強對火器及彈藥的製造及槍支標識的管控,預防有組織犯罪及恐怖活動。

此項具體措施,對預防有組織犯罪及恐怖活動有重要意義。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有多宗暴徒持有自製槍械的案件。按照現行法例,無牌管有槍械,可被判監14年。修訂《火器及彈藥條例》,將管有火器及製造彈藥的刑罰多於14年監禁,將進一步提高阻嚇性。另外,隨着俄烏衝突和巴以衝突不斷擴大,有非法軍火流入香港的風險亦隨之增大。此番有針對性的修例工作,亦體現特區政府對有關風險的迅速應變。

公職人員要認識國際風險

第三,保安局計劃推出指引,說明公職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如何恪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審議期間,筆者與其他法案委員會委員均關注如何確保公職人員切實支持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建議在條例中加入相關內容。特區政府為公務員提出維護國安的具體指引,相信令公職人員對自身應負的責任更加清晰。事實上,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安全和發展是鳥之兩翼,特區政府的公職人員,特別是公務員隊伍,更應從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為切入點,加強自身對國際地緣政治關係的理解和認識,培養自身站在大國博弈、地緣關係的角度,思考香港的定位及可以發揮的獨特重要作用。

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需要付出長久努力,施政報告提出的有關工作方向,是具針對性的有效措施。

在國際地緣衝突風險激增的背景下,香港雖作為經濟城市,亦難置身事外。各行各業在進行商業活動時,地緣政治風險都成為不得不認真考慮的重要因素。故此,香港社會更須客觀、理性看待國家安全,對香港所處的地緣政治環境有更加深入的理解,才能使香港在由治及興的發展關鍵期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