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回導讀馬王堆帛書《要》篇,提到子貢責怪孔子晚而喜《易》,孔子解釋《易》道在於體悟陰陽平衡之理,民間誤解其為占筮之書,並不可取。惟子貢仍不滿意,帛書《要》篇續曰:
子贛(貢)曰:「夫子亦信亓(其)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雖)周粱(梁)山之占也(1),亦必从亓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後亓祝卜矣(2),我觀亓德義耳。幽贊而達乎數(3),明數而達乎德,又(有)仁【守】者而義行之耳。贊而不達於數,則亓為之巫;數而不達於德,則亓為之史。史巫之筮(4),鄉(嚮)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亓德而已,吾與史巫同涂(途)而殊歸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焉求吉,故卜筮而希(稀)也。祝巫卜筮亓後乎!」
註:馬王堆帛書原文多處缺失或模糊,存在多種解讀,【】中為推測內容
譯文
子貢問:「老師也相信《周易》占筮之用嗎?」孔子說:「我一百次占筮中,共有七十次占中;即使是周代『踰梁山』的經典共筮案例,結果也一定是跟從多者而已。」孔子又說:「對於《周易》,我把祝卜等占筮行為看得很輕,而着重觀察當中的道德涵義。通過蓍策筮數而感知幽冥天道,明白天數規律而體會人倫道德,即是要有守仁行義之心而已。暗求鬼神佐助而不明筮數規律,這是巫的筮占;明白數理規律卻不能遵德重義,這是史的筮占。巫、史這類筮占方式,表面嚮往《易》道,實則不通《易》理。後人責怪我孔丘的,或許因為我讀《周易》吧?其實我求索《周易》中的德義而已,我與巫、史等人是同途而殊歸的。君子修養德行即求福,故很少祭祀;踐履仁義即求吉,故很少卜筮。至於祝巫卜筮等行為,都不是《周易》的主要價值啊!」
註釋
(1)周粱山之占:粱山,即梁山。史籍無載此一占例,惟《尚書·洪範》:「立時人作卜筮,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周禮·春官宗伯》:「凡國事,共筮。」疑「周梁山之占」即指周代「太王踰梁山」此一國家大事之共筮記錄。詳參《孟子·梁惠王》、《史記·周本紀》。
(2)祝卜:祝,古代祭主讃詞、稱事鬼神者。卜,卜官,專門占卜吉凶者。
(3)幽贊而達乎數:《說卦傳》:「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韓康伯註:「幽,深也;贊,明也。」
(4)巫史:巫,猶前文所言祝卜,古代能與鬼神溝通,以占卜吉凶者。史,史官,亦善以筮數定卦,推求吉凶,《國語》、《左傳》多載其例。
孔子指出,《易》確可用來占筮,這是事實,並非信與不信的問題。然而,《易》的主要作用在於啟發大眾修德,若只知沉迷占筮之用,則僅屬巫、史、祝、卜之占,完全不明《易》道的本質!
以教學為例理解占筮三層次
對此,孔子提出「幽贊」、「明數」與「達德」三種占筮層次,筆者謹以教學為例說明之:人若以為只要邀請老師講學即可改變自身本質,命途從此吉利者,乃迷信「幽贊」之道,層次最低。認真學習,努力研修,由教師批改評分中得知個人表現優劣,知所吉凶者,乃屬「明數」之道,層次稍高。惟真正的吉凶優劣,並不在於教師之評分數字,而在於自身的表現;評分之所以低,乃因個人表現欠佳,反之亦然。因此,真正要明白的,不單單是察看評分結果,而是能從中反省個人表現之優劣得失,佳者保持,劣者改正,不斷遷過向善,方為「達德」之道。
巫史之徒僅求以占筮判斷吉凶,不能遵德重義,境界尚低。相反,真正明白《易》道要旨者,自然懂得努力改過,不斷提升道德修養。最後,人若能堅持修德到底,做到「人不知而不慍」的境界,便根本無須在乎任何吉凶評論了。故《荀子·大略》曰:「善為《易》者不占。」
有人認為,《周易》本為占筮之書,全賴孔子改造,後人始以《易》為修德之學。其實不然,孔子「述而不作」,他並無改造過《周易》,而只是在占筮中察知天命有數,明白到《易》學本來的價值,領悟真正趨吉避凶之道無他,原來不過是修身立德而已。
謝向榮教授(香港能仁專上學院文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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