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設醫療指示雖然近期才正式討論立法,但在香港已有多年實際執行經驗,只是欠缺法律框架,亦未有大規模進入公眾視野。香港文匯報記者日前專訪曾協助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的公私營機構工作人員,有老人科醫生指出,晚期病人的醫療決定,應遵循自主、尊重原則,讓病人作出選擇。不過,與病人及其家屬討論有關問題,一般人基於傳統忌諱死亡的觀念,大部分家屬意見分歧,無法一次得出結果,需要醫生付出足夠的耐心和時間進行溝通。他認為,政府除了要完善硬件(紓緩治療服務),更重要是公眾教育,讓公眾拋開避談死亡的傳統忌諱,家庭成員開放討論凝聚共識,減少彼此的誤解和分歧。
港島東聯網的律敦治醫院及鄧肇堅醫院內科及老人科部門副顧問王自強,在相關領域有超過十年經驗,也是比較早為病人簽署預設醫療指示文件的公立醫院醫生之一。
醫患需數次詳談 才能作成熟抉擇
他表示,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或預設照顧計劃,需要一個全面溝通的過程,醫生要向病人和家屬交代足夠的信息,病人也需要時間消化。若家庭成員眾多,需與病人多名子女逐一溝通。醫患之間往往經一次交談後,病人家庭未能立即作出決定,需要數次詳談,才能作出成熟的抉擇。
王自強表示,老人科的病人,與腫瘤科、深切治療部等有迫切生命危險的病患不同,大部分病人的病情是緩慢地惡化,故需要恒常覆診,「他們可能患有一些逆轉不到的慢性病,隨着時間,一些病人的器官開始衰竭。其中,腎衰竭、肺功能衰竭、腦退化都較為常見。而器官衰竭病人未必能準確地預測其壽命。若遇上感染、跌倒等意外引發點,病情就會迅速轉差。此外,長期衰竭過程中,病人的心靈、精神、自理能力都會受影響。」
他說,許多器官衰竭的病例在目前醫學水平下未能改善,對於這類病人,醫生只能施以治療減緩病人痛苦,不能起到扭轉病情的根本性改變,「例如給他們止痛藥,或者給氧氣以紓緩氣促。病人如果感染,要打抗生素,需要綁手才能吊鹽水。」
眼見病人一天天衰弱下去,醫生總希望盡一己之力為病人爭取最好。在王自強看來,最好並不限於治療,向病人和家屬講解資訊,讓他們知道其他醫療選項,也是醫生工作的一部分,「醫學是一個不斷進步的學科,醫生的工作不是一成不變。讓病人知道可以拒絕某些治療,並不是醫生不肯做事、想做少一些工作。完成這些程序,要作很多的講解,其實反而需要額外工夫。」
他之所以願意多費唇舌,是希望以病人最佳利益為依歸,「每個人的最佳利益都不一致,但很多時候要講給他知,他才知道還可以這樣。」王自強多次強調「自主」、「尊重」、「個人選擇」三個關鍵詞,「無論醫生、病人家屬,都替代不了病人本人的選擇。若病人無法自主表達意願,我們要詢問家人『你覺得你爸爸、媽媽,他想要的是什麼,而不是你想要他怎樣。』」
須加強公眾生命教育
他認為,將《維生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只是政府工作的開首;一旦條例通過,則要配合新例實施,政府軟硬件也要加強。尤其在公眾的生命教育方面,要鼓勵病人家屬或未成為病人的市民,及早討論人生最後階段的治療方案,「這是對病人最大的尊重,也能避免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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