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特區降低樓宇強拍門檻的《〈2024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昨日刊憲,宣布條例今年12月6日生效實施,並於下周三(1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條例生效後,樓齡5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視乎樓齡和所屬地區,強拍門檻將由現時必須收集最少80%業權同意,降低至70%或65%。
為推動企業重建老舊失修的私樓,立法會今年7月18日通過有關修訂條例,循四個方向更新和精簡《條例》下的法定強制售賣(俗稱強拍)的制度,包括降低強拍申請門檻;便利相連地段的強拍申請;精簡強拍制度的法律程序;以及加強支援受影響的小業主。
加快業權統一 有利舊樓重建
若樓齡介乎50年至59年,位處7個舊樓林立的指定地區,強拍門檻降至70%;介乎60年至69年兼位處有關指定地區,門檻再降至65%。有關樓齡大廈若在非指定地區,門檻亦降至70%。而超過70年樓齡則無論地區,只要齊集65%業權均可申請強拍。
特區政府發展局發言人昨日表示,修訂條例旨在加快私人業權統一,以便促進重建老舊失修樓宇,解決舊樓的安全隱患和改善民生,並加強對小業主利益的法律保障。發展局成立的強拍條例小業主專責辦事處,以及由市區重建局成立的全資附屬公司強拍條例小業主支援中心,均已於今年8月27日投入服務,於強拍申請過程的不同階段,向小業主提供一站式加強支援服務,協助他們明白其法定權利和尋求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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