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克勤 立法會議員

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後,香港行政立法關係顯著改善,立法會議事效率明顯提升。但近期社會有聲音指,立法會召開公聽會的次數少於以往,認為有忽略公眾意見之嫌。事實上,公眾諮詢的方式並不僅限於公聽會一種。針對各個範疇的民生議題,行政立法均透過不同渠道和機制,致力掌握持份者意見,並與各界保持緊密溝通,從而跟進和改善具體問題。

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為例,審議法案的草案委員會雖然未有召開公聽會,但該項立法工作已於社會討論多年,各方意見均有充分表達。再者,特區政府在公布條例草案簡介後,展開為期約1個月的公眾諮詢。政府代表不僅與社會各界持份者多次會面、探討草案,更收集超過約1.3萬份的書面意見。在此情況下,再在條例草案審議期間召開公聽會,無疑造成重複程序、降低審議效率。審議《社工條例修例草案》期間亦有類似的情況,評估整體情形後,該法案委員會的大多數委員均認為無須再召開公聽會。

公眾有更多渠道表達意見

在立法會《行事方式參考手冊》中,對於「公眾參與」有全面準確的定義。在《手冊》中,公眾參與不僅僅只是公聽會一種形式,亦包括透過廣播會議、安排與不同持份者會面、建立申訴機制處理個案等方式,令公眾有更多渠道向立法會議員表達意見。

落實「愛國者治港」,行政立法關係好轉,上述「公眾參與」的渠道得到更充分運用。以筆者所參與的會議為例,上半年立法會議員與大埔區區議員舉行會議,該區區議員上任後,於區內進行民意收集和調研,總結出三項大埔區重要民生議題,與立法會議員探討,其中包括白石角站的興建、大埔廣福橋的擴建以及林村河的活化。在會面討論後,立法會的「公眾參與」機制亦發揮作用,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和市民持份者舉行會議,再探討上述議題。除此之外,立法會亦安排議員與政府代表共同落區,實地考察上述地點,探討解決措施。由此可見,雖然公聽會數量較以往有所減少,但立法會積極透過不同方式,致力保證公眾參與,讓民意能夠透過立法會議員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公眾參與最重要看效果

以往本港社會泛政治化,立法會公聽會常常變成某些政客的「政治秀場」。2018年《國歌條例草案》的公聽會,有人竟聲稱「聽到國歌就想嘔」。試問,如此毫無建設性、帶有極端政治觀點的政治秀,對推動相關議題有何正面效果?故此,筆者認為,無論何種公眾參與、溝通的機制,最重要的是保證諮詢的效果及討論的建設性,而非討論次數。

進入由治及興新階段,立法會議員履職盡責、為民服務,致力找到更適合不同議題的公眾參與方式,盡可能保證不同持份者的意見能全面準確反映給政府;立法會議員所提出的建議,亦充分考慮社會各方意見。

如今行政立法良性互動,雙方努力的共同目標,就是為香港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圍繞不同議題,採取不同的公眾諮詢、民意溝通機制,才是更準確反映民意、有利香港發展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