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有人聲稱「立場新聞案」判決反映新聞自由「倒退」,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強調,批評和辱罵是兩回事,而是次裁決「完全無,睇唔到有」收窄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他以近日Telegram創辦人在法國被捕一事,指對方是容許其平台讓他人作犯罪行為而被拘捕的,美國和英國並無稱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受損,「點解香港有咁嘅案件,你就話有呢?我睇唔到個分別喺邊,或者你睇到你話我知。」
湯家驊提到,他在1998年曾經代表政府以「刑事藐視法庭」檢控一份在專欄刊登一系列文章辱罵法官的報章,其副手正是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該案的元素與「立場新聞案」相似,「係同一樣嘢,同一原則」,該報的編輯最終入罪囚4個月,報館被罰500萬元,「當時無人講話收窄香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對唔住,從來無人講過。……點解有啲人、香港人、外國評論員或者政客會接受唔可以令人憎恨司法體系,但佢就接受可令人憎恨執政政府或者執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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