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主道撞車事件中有市民的車輛被波及,有人質疑警方是用市民的車輛擋車,即所謂「人肉路障」。九龍城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徐淑儀警司昨日表示,涉案車輛事前瘋狂駕駛,警方遂展開「捷進行動」(Operation EXIGENT),當時並非緊貼追截,而是監察該車方向。當時,該可疑車輛已停在公主道小路,警方發現後在距其400米外作汽車分流,因此當時並不是截停可疑車,不存在用市民車阻擋的問題,但涉案司機不顧一切直接衝向其他市民的車輛,幸無其他司機和乘客受傷。
「捷進行動」,為警方用於追截涉及罪案車輛的專用代號,已使用多年,曾在多宗綁架案和械劫案使用。根據警方在社交平台介紹,當有人干犯嚴重罪案、企圖以任何交通工具逃離現場時,警方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就會啟動「捷進行動」,調配人員到適當地點進行觀察並設置路障,最終目的是堵截在逃疑犯。
正進行分流 避免市民車捲入
「捷進行動」並非一步到位,而是根據實際情況按步驟進行,其戰術分為四級,一、對可疑車輛先只追不截;二、派出多輛警車包圍可疑車輛;三、指揮控制中心同時調派交通警員、巡警和衝鋒隊把守各交通要點,掌握可疑車輛去向;四、知會交通部延長賊車採用路線的紅燈時間,阻擋賊匪去路,引導其往特定方向進入「布袋」,最後在安全情況下,使其墮入「前無去路、後有追兵」的警網。
有資深警務人員指出,前晚警方衝鋒車實施的行動階段未到最後的「收網」階段,根據電台呼叫,當時參與追蹤的警車一直在報告可疑車輛的位置,
另一方面,徐淑儀解釋警員當時擎槍是保護自己及其他人生命,當時有其他私家車在場,須判斷當刻若開槍會否影響其他人,所以擎槍是戒備阻嚇司機,最終涉案司機停車,警方在當時情況下無須開槍。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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