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 全國政協委員 立法會議員

教育局日前公布《宗教教育課程指引(中一至中三)》,建議具宗教背景的中學在9月新學年起從中一級開始推行。《指引》從香港有推行宗教教育的不同教派的宗教典籍為根本,為學生構建宗教的知識、能力,並將首要價值觀納入課程框架,讓學生在宗教智慧的啟迪之下,建立和踐行正確的價值觀,以宗教智慧為個人和社會建立人文素養。這與有推行宗教教育的宗教組織的主張脗合,是能夠回應時代要求的好指引。

引導學生懷美善心靈

依照基本法的規定,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組織可以按原有辦法繼續興辦宗教院校、其他學校。香港幾大主要的宗教組織,包括孔教、伊斯蘭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都有興辦學校、推動宗教教育的傳統。宗教教育對香港社會發展起了積極正面的作用,應持之以恒地推進宗教教育發展進步。

過去一段時期,有感於香港在學生的品德教育方面存有偏差和缺失,多個宗教組織不約而同地提出教育改革的呼求,提出宗教教育必須回應時代之變,不僅要教學生學習宗教的典籍、教義,更須喚醒學生對理想的嚮往,啟迪學生以美善心靈、仁義與關愛,從宗教學習中建立正向的價值觀,提升生命的品質。一些在前線的教師更總結教學經驗,提出自己的建議和意見。

教育局提出價值觀教育,認為價值觀教育是全人教育的重要元素,倡議學校可培育學生12種首要的價值和態度,即:堅毅、尊重他人、責任感、國民身份認同、承擔精神、誠信、仁愛、守法、同理心、勤勞、團結和孝親,作為推動價值觀教育的方向。《指引》建議將這12種首要價值觀融入宗教教育課程中,與各宗教辦學團體的意見不謀而合,亦與大多數前線教師的想法一致。因此,《指引》得到大多數學校的認同和支持。

《指引》所倡導的宗教教育,以宗教的典籍為本,讓學生從研讀典籍經文認識宗教的基本教義、形成宗教的重要人物、宗教生活以及宗教對人類社會的重要影響開始,進而發展靜觀、反思、祈禱、查考經卷、向他人介紹和解釋自己的信仰、從宗教信仰者角度理解不同課題的能力,更引導學生從宗教中學習和思考,透過宗教看自己、看他人、看世界、看幸福,在宗教智慧的啟迪下,探討人生課題,提醒自己自強不息,對他人慈悲仁愛,對世界有兼濟天下的抱負,以和而不同的態度為己為人謀幸福。

重視培育愛國價值

《指引》提出「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方針,要求教師抱持開放心態,按學生的需要和課題的性質選取合適的教學方法,這符合時代的需要,同時也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引》建議為宗教教義套入不同情景,如人與大自然關係、判別媒體資訊真偽等,涉及對宗教典籍經文的解讀,教師須更好地裝備自己,強化對典籍經文的理解,才能讓學生在不同的場景下,踐行宗教教育的正向價值觀。

宗教是人類文明的重要基石,不少宗教價值觀更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珍貴指引,在初中階段推動宗教教育,多與學生談宗教信仰背後的大愛、包容,有利於讓學生打好底子,建立起正確的價值觀,讓學生日後能善良處事,建立更豐盛的人生,認同自己的國家,愛自己的國家和生活在這個國家的人。這是很質樸的情感,包括基督教在內不同宗教的基本價值觀,都包含愛國,宗教教育推動學生國民身份認同、建立愛國價值觀,是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