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非遺》
作者:瓦爾迪馬·哈夫斯泰因
譯者:閭人
出版: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是不少旅遊者的「打卡」參考。屬於文化遺產類的北京故宮、自然遺產類的九寨溝和混合類的泰山等,都是遊客絡繹不絕的名勝,而澳門於2005年入選世遺之後,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速度更可謂驚人。疫情前,我更見過旅行社組織「跑遍全球所有世界遺產」的環遊世界旅行團,教我羨慕不已。然而,世界遺產是物、是建築,而文化卻不是唯物的。有些文化也許非常看重古建築、視它們為文化傳承的載體,但其他文化在乎的卻不是建築有多「本真」(即「原汁」),而是能否繼承建築背後的精神。例如中國的古建築,大多位於氣候乾燥的華北;現在的武漢黃鶴樓、南昌的滕王閣和杭州雷鋒塔等都是現代重建「而已」,但關於它們的詩文與故事,都是我們文化傳承的重要部分。)
是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03年又創立了「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框架,內容共分五類,分別是「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表演藝術」、「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以及「傳統手工藝」。香港最矚目的非遺項目當然是粵劇(屬第二類);香港旅遊發展局所標榜的「西九文化區五大必遊之地」,便包括推廣粵劇的戲曲中心。好奇查閱了一下由康文署所管理的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https://www.hkichdb.gov.hk/zht/index.html),見「非遺」項目除了聯合國認可的國家級項目之外,亦有本地的;有「代表作名錄」,也有普通項目類別。訝然發覺香港的非遺項目包括謎語、食盆(即吃盆菜)、傳統曆法以及豆腐、臘腸、魚膠和菠蘿包製作技藝等。可是卻沒有警匪片、飛機欖、雞蛋仔、蝦多士,也沒有煲仔飯製作技藝。
說到這兒,大家應該已想到一大堆問題。為何菠蘿包製作技藝屬非遺,雞蛋仔卻不?非遺的入選準則是什麼?誰有資格去制定?申請「非遺」的目的是什麼——是去保護一些有可能被「現代商業社會」淘汰的傳統,還是利用它們來創造文化產業、振興經濟?非遺的擁有權屬誰?這些問題,都是本書討論的議題。冰島民俗學家、作者哈夫斯泰因曾擔任冰島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主席,親身參與非遺政策的議定,並觀察到不同國家的利益和關注點。「非遺」的起源如下:1973年,南美國家玻利維亞去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投訴傳統文化受消費市場劇烈入侵而受到極大的威脅,例如「樂曲被與創作無關的人錯誤地盜用,他們將其註冊為自己的作品,以確保自己享有版權法規所承認的利益」。明顯的例子是1970年美國民族搖滾樂手西蒙與加芬高(Simon and Garfunkel)廣受歡迎的《惡水上的大橋》專輯中的《山鷹之歌》(El Cóndor Pasa),歌曲實為安第斯民歌,被西蒙與加芬高拿去用的四十多年前,便已由秘魯作曲家羅夫萊斯記譜編制。然而玻利維亞和秘魯皆為安第斯山脈地區國家,兩國都視其為自己的文化遺產,而把民族音樂定義為非遺,目的不一定是保護音樂傳統,而是營造國家身份意識的政治手段。
作者在結尾中提問「如果非物質遺產是解決方案,那麼問題是什麼?」揭露了「非遺」的複雜性。非遺是一種干預,因為它把文化標籤化和抽象化,既可能帶來好的影響(如防止失傳),也可能帶來壞的影響(如商品化引起的「變味」)。非遺有否普世標準、文化項目有否高低,亦是異常棘手的問題;不同國家也會有不同的演繹。作者認為,非遺起碼是現代社會反思人類文化多樣性的機制。不知你同意不? ◆文:李雅言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