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黎梓田)《政府租契續期條例》(下稱「條例」)昨日(5日)刊憲並生效,政府亦將發布首份「續期公告」,當中涵蓋少於6年內到期的適用地契,相關批次的地契全部獲得續期50年,共涉及376個地段。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及四大商會表示歡迎,指續期安排為物業按揭審批掃除不確定性,對業權人和投資者的信心有正面幫助。
首批涵蓋少於6年到期地契
該條例涵蓋少於6年內到期的適用地契,相關批次的地契全部獲得續期,涉及376個地段,包括309個位於九龍、以油尖旺區為主的地段,以及67個位於香港島的地段。條例更秉持現行土地政策,一般用途租契可獲續期 50年而無須補地價,只須每年繳納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
在新機制下,透過上述「續期公告」,地契原有的產權負擔、權益及權利(例如按揭)將自動過渡至續期的年期而不受影響,業權人無須辦理任何手續,省卻了過去業權人為地契續期逐一與政府簽立續期文件、重新辦理按揭等等的繁複手續。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以及香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總會及香港中華總商會昨歡迎條例生效。他們認為,可預期的續期安排,為土地契約年期不一的物業按揭審批掃除不確定性,不僅對業權人和投資者的信心有正面幫助,更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一國兩制」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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