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接獲2636宗報案涉款約16億 議員:尚有10名苦主計劃索償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詐騙案,警方於上月公布共接獲2,636宗報案,涉款約16億元,有72人被捕,凍結資產約2.28億元。本案其中兩名苦主前日正式入稟區域法院,向涉事交易平台的註冊公司及場外交易所負責人等相關人等共7名被告,追討24萬泰達幣或185萬港元。協助苦主的立法會議員吳傑莊表示,是次民事訴訟可說是一個里程碑,目前有大約10名苦主計劃進行民事索償,還有苦主正等候法援,不排除之後會有更多民事索償。◆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原告為Chan Wing Yan(音譯姓陳)及Lee Sung Him Herbert(音譯姓李),第一被告至第六被告依次為JPEX在澳洲的註冊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JPEX在香港註冊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3個區塊鏈錢包地址持有人、場外交易所「Coingaroo」總經理趙敬賢,第七被告為任何實施、協助、參與計劃,導致兩名原告將資產轉移給上述6名被告者。
曾聽林作講座 以為JPEX持牌
事主在入稟狀中指,陳於去年7月至8月參加網紅林作舉辦的虛擬貨幣講座、閱讀過林作帖文後,相信JPEX為持牌、真確可信的虛產交易交易平台,兩人遂於JPEX開設3個賬戶,並多次存入虛擬貨幣,包括從虛擬貨幣平台「幣安」向JPEX戶口存入約6,220泰達幣,又用林作提供的邀請碼到Coingaroo買入泰達幣。他們在趙敬賢指引下,轉賬185萬港元到趙敬賢天星銀行及理慧銀行戶口,以換取等值的泰達幣。
事主虛擬幣未獲授權遭轉走
去年9月13日證監會發聲明,警告指JPEX並無申請或持有有效牌照,JPEX翌日即以高昂手續費限制用戶提走虛擬貨幣,而事主賬戶中的虛擬貨幣在未獲授權下被轉走。入稟狀指,被告違反受託人責任,要求法庭聲明被告以信託形式為原告持有約5.2萬及逾19萬泰達幣,要求對方償還資產或承擔兩原告的資產責任,追查資產下落或作出相應賠償。
事主又提出其他替代方案,包括把原告在賬戶結餘的資產視為借款,要求被告還款,或當作原告向賣方趙敬賢支付逾185萬港元,但沒獲取應得的逾24萬泰達幣,要求趙敬賢歸還。
吳傑莊昨日表示,今次循民事索償透過法庭的公平裁決,為受害人討回公道,也作為同類案件的一個範本,故是次民事訴訟可說是一個里程碑,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期望警方加快調查進度,將騙徒繩之以法,希望協助受害人透過民事訴訟成功追回資產。
吳傑莊表示,約有10名苦主計劃民事索償,如索償成功,賠償金額將參考當事人「入金」的數額。部分苦主正申請法援,希望可以透過法援支持較冗長的法律程序。他希望特區政府加強推動相關法例和政策,在監管和虛擬資產發展上取得平衡,同時要加強宣傳和公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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