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單位的裝修工程中,分隔睡房的主力牆被「打穿」。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去年將軍澳日出康城首都一單位被揭發在裝修工程中,涉違規拆毀部分主力牆。屋宇署昨日表示,對於有關單位內被拆毀部分結構牆,署方已完成調查,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按照《建築物條例》第40(1AA)和40(2B)(b)條,向單位業主、工程承建商和室內設計師提出合共6項檢控。觀塘裁判法院已發出傳票,而有關聆訊定於2025年2月進行。按一般程序,提告詳情將於聆訊前一天在法院網頁公開。

屋宇署發言人昨日強調,除豁免審批工程外,凡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或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程序而進行的樓宇改動和加建,均屬僭建物。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AA)條的規定,任何人明知而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1)條(即在未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40萬元和監禁兩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兩萬元。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2B)(b)條,與任何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如進行或已進行該等工程,或授權或准許或已授權或已准許進行該等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的危險,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和監禁3年。

被拆結構牆面積佔全樓層約1%

將軍澳日出康城拆毀主力牆事件在去年5月被揭發,網上流傳疑是設計公司的宣傳影片,被人質疑裝修公司將分隔睡房的主力牆「打穿」一部分,改裝成主人房跟大廳的大門。其後,屋宇署人員到涉事單位視察,發現有違規情況,包括被人拆去約720毫米闊、2,150毫米高,位於客廳與睡房之間的200毫米厚結構牆,以安裝一道新門。被拆除的結構牆,面積佔全樓層約1%。

屋宇署人員視察後,認為整體樓宇結構沒有危險,並得悉涉事業主已安排承建商於該道新門橫樑下安裝臨時支撐。其後屋宇署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飭令業主委任認可人士提交修繕建議書及建築工程圖則,以將樓宇受影響的部分修復,並要求其按照批准圖則一併恢復有關廚房的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