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英國學校普遍有「留校察看」這一懲罰,依照1997年頒布的《教育法》規定,只要學生放學後「可以安全返回住所」,學校便無須通知學生家長、即可安排「留堂」。多間英媒報道,英國部分學校濫用留堂作懲罰工具,學生甚至會因課堂上打呵欠、未有削好鉛筆等理由被留堂,家長批評如同坐監的懲罰會影響正常授課進度,打擊學生信心。

英國《鏡報》報道,位於康沃爾郡的坎伯恩科學與國際學院去年9月因留堂風波,引發大批學生和家長抗議。家長們稱,校方頻繁以學生「沒有削鉛筆」、「鉛筆盒不是透明的或者不乾淨」、「上課時打呵欠或上廁所」、「天氣炎熱時沒有穿校服外套」等理由,要求學生留堂反思,甚至孩子們在反思時分心,也要被延長留堂時間。

一名家長表示,由於懲罰過於頻繁,有學童返校第一周幾乎每天只有半天在上課,單日被留堂學生多達30人,「在孩子們有需要時拒絕他們上廁,或是不給他們發放午膳,這種做法非常可悲。」

《每日郵報》報道,位於肯特郡阿什福德的塔爾斯學校更有「周六返校留堂」的規定,如果學童一周內因行為不當被趕出教室4次,校方會要求學童周六早上9時返校,接受一個小時的留校察看。該校學生家長薩爾沃利直言規定荒謬,「校方應該調查孩子為什麼會有如此多不當行為,而非一味懲罰他們。我認為這種做法很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