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葉柏強、黃翠玲、甘秀雲、黃梓謙。 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倩)香港虐兒個案近年顯著上升,為讓兒童擁有更緊密的保護安全網,特區政府於2021年成立跨政策局工作小組,2021及2022年做公眾諮詢,2023年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於去年7月成立立法會委員會,並將於下周一(29日)審議該草案。草案要求社福、教育和醫療衞生界共23類專業人士舉報虐兒個案,違者最高判監3個月及罰款5萬元。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倡議政府將「嚴重傷害」定義釐定得更具體,又指該罰則是「合理的起點」。另外,社會福利署相關課程已經有9,600位專業人士完成學習,超過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兒童事務委員會非官方委員、《強制舉報者指南》專業顧問團成員(醫療衞生界)黃梓謙表示,委員會在過去一段時間持續關注社會對該草案的憂慮和意見,「草案推出之後,有專業人士擔心誤墮法網,但其實只有當見到兒童受到有生命威脅的嚴重傷害時,而仍然不報才會受到刑罰。」他續指,委員會向政府倡議,將「嚴重傷害」的定義釐定得更具體。

條例雖未通過 指南可做住先

身兼兒童事務委員會非官方委員的《強制舉報者指南》專業顧問團成員(教育界)甘秀雲表示,虐兒個案一般涉及四類情況,分別是身體虐待、性侵犯、心理虐待以及疏忽照顧,「現時顧問團隊正在制定協助強制舉報者進行舉報的指南,現時的工作進度是聚焦在身體虐待和性侵這些情況,後兩種情況的挑戰會更大。」

黃梓謙指,該指南需要在條例通過的18個月內完成,「雖然條例現時還未通過,但我們先試做兩個領域。」他表示有信心在該兩個領域做好完善的舉報指南。

兒童事務委員會非官方委員、《強制舉報者指南》專業顧問團成員(社福界)黃翠玲對草案的最高罰則表示認同,「罰則應和所犯罪行性質,以及嚴重程度相襯,這個最高罰則是參考本地法例制度而作出的,3個月監禁及罰款5萬元,和販毒、恐怖主義活動等嚴重罪行知情不報的罰則相同。」她認為倘若降低罰則會失去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