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澳洲各州政府通常為每戶家庭提供垃圾桶,依照家庭人數決定垃圾桶容量,每年統一收取垃圾處理費。然而「按桶收費」不時出錯,新南威爾斯州凱馬市居民奧伯特夫婦抱怨,當地政府無意間向他們額外徵收了一個垃圾桶的費用,時間長達12年,他們為此額外支付了8,300澳元(約4.2萬港元)費用,且無法全數追回。奧伯特批評當局檢查疏漏,令他承受不必要損失。

澳媒A Current Affair報道,奧伯特多年前與妻子金和女兒同住,需要使用大尺寸紅蓋桶丟棄廚餘垃圾。12年前女兒搬走,奧伯特夫婦申請換領尺寸較小的垃圾桶,不料市政當局出錯,在夫妻二人名下登記了兩個大尺寸紅蓋桶,12年合共收費1.66萬澳元(約8.3萬港元)。奧伯特批評稱,當局的賬單從未列明每戶居民具體使用幾多個垃圾桶,令他時隔多年才察覺有異。

申訴後只獲兩年退稅

凱馬市議會承認當局疏漏,但堅稱奧伯特夫婦也要承擔責任,「處理任何賬單時,客戶都有責任檢查內容、有問題及時通知。」依照當地退稅標準,奧伯特夫婦只能獲得兩年的退稅,合計1,624澳元(約8,160港元)。

奧伯特坦言他不滿當局的處理手法,「這不公平,但我們無能為力。我們希望當局更詳細列明垃圾收費標準,亦建議大家仔細查看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