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犯案當日被拍攝到穿着校服裙作女學生打扮潛入學校女廁。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易服男去年10月穿校服潛入德望學校女廁偷拍,並在廁格水箱放置隱蔽鏡頭,於本月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3項窺淫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昨日判刑表示,被告易服本是自身選擇,但以易服去犯罪及滿足性慾不可容忍,加上被告有目的地進入學校偷拍未成年人,且重犯機會高,故判刑須反映社會對控罪的厭惡及保護未成年人私隱,遂判被告入獄6個月。

大學畢業的男被告張晉康(31歲),報稱任職城巴高級營運主任。他被控於2023年10月16日,在黃大仙德望學校3樓女廁操作設備,暗中為了性目的而觀察或拍攝女童X與Y;以及同月17日在同地安裝或操作設備,暗中為了性目的而觀察或拍攝女童Z。

裁判官高偉雄昨日在判刑時指出,本案有不少加刑因素,包括受害人全為未成年人、案發地點在學校,而學校屬於不會預計有外來者侵犯私隱的地方。他認同報告所指,被告的重犯機會將視乎其自制能力有否在相關治療中改善,但在目前情況下重犯的機會高。3罪獲認罪扣減後,首兩罪判囚3個月,而涉及操作手機偷拍的一罪較嚴重,判監4個月,在考慮整體量刑原則後,首兩罪各有一個月分期執行,即3罪共囚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