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頌雄 立法會議員

本港近年的工業意外數字高企,許多人以為,去年四月所修訂的職安健條例,大幅度增加違反職安健罪行的罰則,就能夠起到阻嚇作用。不過,實際情況卻是,工業意外並沒有因罰則加強而減少。相反,罕見、令人震驚的工業意外接二連三地發生,反映增加罰則並未能徹底消除工地安全問題,業界還須從源頭出發,提升工種的專業化,加強施工安全系數。

自去年11月起,本港發生多宗涉及吊運的意外。該月中旬,在24小時內,元朗及油麻地分別發生兩宗嚴重工業意外,導致一死五傷,為吊運作業安全響起警號。今年首季發生的多宗吊運意外,更造成一死及多人受傷。香港仔吊臂車翻側,造成三人受傷;尖沙咀地盤吊運玻璃時,玻璃被強風吹動撞向外牆鋼支架,碎片由高處墜下,誤傷多位途人;上水有一司機單獨拆卸百多條木方時,突被倒塌的木方擊中身亡。

單靠人多不能保安全

是前線工人沒有接受過專業的吊運培訓?還是工人本來是雜工,因人手不足,管工要求他兼任吊運工作?事實上,吊運安全的問題一直存在,業界有否正視問題而採取相應行動,值得關注。如果業界持份者一直抱持「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態度,吊運安全問題就會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不過,聆聽社會意見時,也要懂得分析,好的意見,值得參考跟從,帶有誤導性的說法,應加以澄清以免使公眾混淆。例如近期某些機構在上水發生吊運意外後宣稱,如果場地有足夠人手,意外是可以避免的,建議每次作業由三個工人拆除「飛機帶」,包括一個負責拆貨,一個負責監察過程,還有一個負責移動貨物云云。試想一下,如果他們都沒有受專業培訓,單憑人多「冧人堆」,是否就可以防止意外發生?工友未受訓練下參與吊運工作,缺乏安全意識,現場人員太多反會令意外發生幾率增加。

現時多項基建工程上馬,業界需要投入大量吊運工人施工。本港有培訓機構提供有關吊運的安全培訓課程(業界俗稱「銀卡」,包括工地建材索具工(A12)、索具工及訊號員安全訓練課程(A12S)),但由於培訓機構長時間因疫情暫停收生,業界一度有5,000多人輪候續證及辦理新證,持牌工人數量持續供不應求。人手短缺,「急」、「趕」就成為工人的「催命符」。雖然,政府工程項目合約條款規定,工人須持有上述提到的「銀卡」方可在工地進行吊運工作。然而,私人發展項目則沒有持有「銀卡」的特別要求,只要是前線工人就可擔任吊運工作。工人基本安全吊運知識都不懂,出現意外,並不難預料。

須要求所有吊運工受訓領牌

回想起廿多年前的建造業,工人對密閉場地缺乏安全認識,導致發生多宗致命工業意外。之後勞工處在1999年修訂《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規定每位工友在密閉場地施工前,必須得到由勞工處認可的專業安全機構所發出「核准工人」的工作證明書,方可進入該場地工作。同時,規例上列明「合資格人士」要對現場進行風險評估,及建議預防措施,僱主在完成安全措施後,才可讓「核准工人」進入場地施工。因此,多年來與密閉空間相關工業意外的數字處於偏低水平。

鑒於吊運意外近年屢屢發生,勞工處應仿效密閉場所施工規定,將吊運工作視為專業工種,訂立「合資格人士」和「核准工人」制度,持證人須完成由勞工處認可的吊運安全課程,「合資格人士」負責根據天氣、地形等因素,評估場地是否合適進行吊運,以及在吊運工作進行時作安全監管,而「核准工人」則須掌握吊運相關的基本安全知識,嚴格遵守吊運安全法則,確保工人安全。

香港在過去十年已發生多宗駭人聽聞的吊運工業意外,每單工業意外都會造成人員死傷。社會還有多少能耐承受致命工業意外的發生?勞工處須即時作出檢討,確保前線工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