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美美

翻報紙,看到有人憤怒聲討西班牙度假勝地Seville的有些餐廳開始加收「陽光費」——即若想在餐廳的露天座位用餐,需要多付10歐元。聲討人氣鼓鼓,覺得奸商們竟然把「大自然的恩典當做私人物品」,字裏行間都傳遞着被冒犯的憤怒、萬分的委屈及對店家的不解。

同樣感到不解的還有小狸,因為想了半天也沒弄明白這套邏輯的立足點在哪裏。店家只是浪漫到嘴賤,取了「陽光費」這個並不恰當的名字,但整件事和陽光其實並沒有半毛錢關係,它只是簡單的市場經濟下的供需調節而已。

在氣候宜人、陽光明媚的度假勝地,坐在戶外沙發上邊吃美食飲小酒邊曬太陽賞路人很明顯是更高一級的愜意,是更受歡迎的項目,以及會擁有更大的需求。在供應不變的情況下,價格自然會隨需求上漲,就好比高鐵的一等座、飛機的頭等艙、星級酒店的總統套,都會更貴一樣。

至於陽光和大自然這件事,就更無須多言。店家沒有剝奪誰曬太陽的權利,只不過,接受價格店裏曬,不接受價格店外曬,遵循現代社會遊戲規則,沒有「既要、又要」而已。

這時,小狸忽然覺得聲討者有點可愛了。對方只是個有點滑頭的商家,就被氣成這樣,而若見到真正的「奇葩收費」,又該如何?

那在小狸眼裏,什麼才是真正的奇葩收費呢?舉幾個例子:

廣東東莞一所學校通知家長,學生午休要收費,等級分3種:床上睡680元、地上睡380元,趴桌睡200元;桂林一所中學要求家長來免費給學生上晚自習,來不了的,繳100元;杭州一所小學,每個學生的校服達到40件,製衣費需繳1萬元;江西某公立學校,僅一個月就收了5次雜費,名目分別為:課後延時費420元、保險費80元、市場化運作項目費260元、代購費72元、校園費75元;還有黑龍江某中學要求學生開學時「帶3麻袋樹葉回校」,帶不了的繳20元;此外還有進校刷臉收費、訂學生奶收費等等……作為家長,你當然可以嘗試反抗這一切,但看着老師望向你娃時那幽幽的眼神,你是否自此還能安穩入睡?

所以,是否奇葩收費的一個關鍵就是能不能選擇,如能選擇就都只是商業談判中的正常一環。

10歐元的「陽光費」若嫌貴,大可扭臉一走了之,事後還可在報章上吐槽一番以洩怨氣——小狸雖不贊同某些觀點,但卻捍衛所有人說話的權利。但如果對方身處壟斷地位,甚至手握公權,那這就不僅是奇葩收費,更是「人質經濟」,你除了配合,無從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