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有逾40年歷史的本地建築商馮祥記集團疑因資金周轉不靈,於本月1日宣布清盤,即日遣散所有員工及任命臨時清盤人接管資產。於前年6月向該公司借出貸款的富邦銀行,於前日分4案入稟高等法院向馮祥記及創辦人馮祥的4名子女以及多間相關公司,追討貸款的本息至少6,965萬元。富邦除要求法庭頒令對方還款外,又要求對方交出用作抵押的6個物業。

4案原告均為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首案被告為馮國雄及馮田娣;次案被告依次為債權人自動清盤的馮祥記建築有限公司、敏勤實業有限公司、馮國雄及馮田娣;第三案被告依次為債權人自動清盤的祥記馮祥建築有限公司、馮國強、洗偉生、馮潤娣、英粹有限公司、耀康有限公司及新運發展有限公司;第四案被告依次為馮祥記建築有限公司、祥記馮祥建築有限公司、馮國強、馮潤娣、英粹有限公司、耀康有限公司及新運發展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就首兩案,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於2022年6月23日發出兩份貸款通知書,貸款予祥記馮祥建築有限公司,先後由馮祥記建築有限公司、敏勤實業有限公司、馮國雄及馮田娣擔保,截至2024年2月29日為止,被告連本帶利仍然拖欠至少6,965萬元。

在第三、四案中,各被告自2015年起按揭6個物業貸款予祥記馮祥建築有限公司,包括畢架山馬可尼大廈3個車位、大角咀利奧坊·曉岸單位、土瓜灣喜築單位及長沙灣創匯國際中心3個相鄰單位。除創匯國際中心其中2個單位外,被告2021年底起二按其餘單位及車位。富邦銀行現要求交出上述所有單位及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