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近日約見不同政團,重點收集如何界定「劣質劏房」的意見。 資料圖片

工作組頻見政團 收集意見定界線

為解決困擾香港多年的劏房問題,香港特區政府於去年底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近日約見不同政團,重點收集如何界定「劣質劏房」的意見。據了解,特區政府計劃制定劏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後,推行劏房登記制度,未有登記的業主不得經營劏房,否則將被視作違法,要承擔法律後果。被界定為劣質劏房的單位,業主須於指定時間內糾正問題,否則有關劏房亦會被取締。◆香港文匯報記者 費小燁

特區政府決心取締劣質劏房,讓基層享有較理想的居住環境,「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預計今年8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訂最低面積 讓業主糾正

據了解,由於難以統計實際居住人數,政府傾向為劏房訂定單位最低面積而非最低人均居住面積。而為減少對現有劏房戶的影響,政府或會給予業主較長時間糾正違規劏房。

有出席會面的工聯會及民建聯代表均透露,工作組目前對何謂「最低標準」持開放態度,兩政黨均認為標準應訂得嚴格,廚廁合一、「棺材房」及通風條件欠佳的劏房必須取締;當訂下標準後亦應讓業主、住戶及合規持牌人清楚了解有關標準及指引,以免出現爭拗或令劣質劏房鑽空子。

工聯會會長、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吳秋北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近日約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成員時了解到,工作組目前尚在聽取意見階段,未有就如何界定劣質劏房預設清單,但相信一定會包括最低呎數的居住面積標準。

無窗戶 廚廁合一不宜居

他表示,工聯會認為必須把標準定得嚴格,並傾向要取締通風欠佳及廚廁合一的劏房,「當然,不符合消防規定的一定無得留低。」

特區政府亦有意在制定標準後設適應期,予劏房業主進行改善工作,限期屆滿仍未能符合最低標準才與住戶結束租約。吳秋北建議將適應期定為一兩年之間。

吳秋北強調,工聯會亦十分關注受影響的劏房戶能否及時搬離劣質劏房,以及屆時有否足夠的「簡約公屋」與過渡性房屋單位安置他們,「始終有多少人受影響要取決於劏房最低標準條線劃得寬或緊,但希望政府能有周詳計劃安置該批家庭。」

近日同樣已約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成員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表示,工作組除了表明要規管並取締劣質劏房外,對如何訂定最低標準持開放態度,亦未討論得太仔細。民建聯認為應先取締廚廁合一的、缺乏窗戶及籠屋劏房,「知道有市民居於這些惡劣環境也令人心傷。」

顏汶羽相信最低標準並非太難制定,重點是如何執行,「這麼多劏房,市場上是否有足夠的合規專業人士去判定一間劏房是否符合最低標準呢?因此政府日後必須做好宣傳工作,讓業主、住戶及專業人士清楚了解有關標準及指引,不可令業主鑽空子讓劣質劏房得以繼續生存。」

若有業主刻意沒有為劏房登記或註冊,他認為必須靠舉報及多巡查找出「漏網之魚」,並相信政府可循單位的水電用量去追查有關單位是否劏房,此舉並非難事。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認為,劏房的最低人均居住面積不應低於公屋「擠迫戶」、每人約59方呎的標準,同時要制定合適的安置政策,為被取締的劣質劏房租戶提供容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