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發布的典型案例一方面具有指導意義,另一方面彰顯中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決心和信心。」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總部刑事專業組負責人張志勇7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從去年中國持續嚴懲跨境電騙的情況看,打擊力度持續加大,打擊手段不斷升級,案件審理的力度也空前加大。緬北電騙犯罪「四大家族」已被連根拔起,種種跡象表明,中國勢必要將此類犯罪納入長期監管範圍,即便出現各種新動向、新特點,中國也將全力以赴應對。
事實上,從2020年10月,中國外交部領事司和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就提醒,中國民眾需提高警惕,通過正規、合法的勞務中介外出務工,切勿輕信赴緬北地區的招工信息。2021年2月28日,中國外交部領事司和中國駐緬甸大使館亦發布通告,提醒中國公民謹慎前往緬甸北部和妙瓦底、大其力地區。張志勇表示,從此番發布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到,電騙集團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詐騙手段花樣百出,中國公民被騙至甚至綁架至緬甸後又被強迫從事網絡詐騙、賭博等非法活動,甚至遭到毆打、非法拘禁和敲詐勒索,根據媒體報道,其中涉及的命案不在少數。
移交中國審判最適宜
「中國《刑法》規定: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於中國通緝緬北「四大家族」重要頭目及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以及相關犯罪嫌疑人被移交中國,張志勇認為,這些犯罪分子雖然不是中國人,但移交中國並以中國的法律進行刑事審判最適宜,亦凸顯中國司法主權的尊嚴與威嚴。
在對上述重要頭目及主要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上,張志勇認為,中國將在充分偵查和審理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從嚴、從重懲處,雖然詐騙犯罪的最高刑罰沒有死刑,但若涉及命案的情況屬實,那麼數罪並罰的情況下,最高可判死刑。他說:「2013年,金三角地區大毒梟,湄公河『10·5』慘案主犯糯康經中國法院審理後,在中國被執行死刑,這是最典型的一例外國人在中國受審並被執行死刑的案例,這意味着中國決不允許自己的公民在海外任意地受到侵害,更不會坐視不管,中國政府有能力、有決心保護中國公民在涉外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前是這樣,以後更是。」
◆香港文匯報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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