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展瑋 朱兆麟

特首李家超於上月30日宣布,展開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公眾諮詢。相隔港府首次提出立法逾二十年,雖然顯得姍姍來遲,但現在確是合適時機。23條立法可完善香港國家安全法律,使香港可全速發展、振興經濟,打造能讓市民安居樂業的社會,為年輕人帶來更好發展機會。

正如特首所言,23條立法是香港必須負起的憲制責任,要「必須做」及「盡快做」。2003年,特區政府啟動23條立法工作,但當時一方面未感受到立法之重要;另一方面當年香港經濟不景,又受非典型肺炎衝擊,影響社會氣氛及對政府的信任;更甚的是,有反對派連同個別媒體把23條描繪為破壞香港人權、自由的「妖魔」,以至社會充斥反對之聲,錯失立法良機。

時至今日,23條立法條件已齊備。2019年香港經歷港版「顏色革命」,當時街頭四處出現堵路、縱火、暴力襲擊等亂象,令市民深切體會到社會安寧非必然,沒有國家安全,大家原有的權利和自由,以至人身安全、財產也會受威脅。隨着「愛國者治港」原則的有效落實,特首李家超及第六屆特區政府組成強勢「有為政府」,有能力帶領香港盡早完成23條立法。而且自國安法訂立後,香港有一定的國家安全案件判例,可作為23條立法、日後處理同類案件的參考。

近年特區政府積極搶企業、搶人才,包括透過擴大及放寬不同的人才入境計劃,積極搶人才。但要令更多人才願長期留港、帶來實質貢獻,一大關鍵就是社會安全穩定。律政司司長已指出,第23條立法針對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目的是為所有人生命、財產、投資、權利和自由提供更好的保障。23條盡早立法,對於香港經濟發展更有莫大好處,可構建更安全、便利、高效的營商環境。所謂「良禽擇木而棲」,世界各地資金和人才,必然優先選擇社會最穩定的地區投資及居住,23條立法可徹底洗脫香港自2019年黑暴爆發以來的負面形象,營造有利投資及發展的良好環境,加強香港競爭力,為本地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帶來更多的事業發展機遇。

23條立法啟動後民間反應不大,即使是昔日反對、質疑聲音較多的Y世代,反應亦普遍理性溫和,他們主要關心23條立法會否削弱自己的自由、當局能否釐清部分字眼例如「國家秘密」定義;以及個別情況例如傳媒調查報道能否免責。港府解說中已提及,包括23條立法諮詢文件列明案件在香港審理;本立法所訂罪行不會有追溯力,符合《香港人權法案》第12條的規定;考慮提供適當的例外情況及免責辯護、在港法院定罪的門檻不會改變;控方必須要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去證明被告干犯相關罪行,法庭才可將被告定罪,可見一般奉公守法市民不需擔心誤墮法網。

香港國安法當初實施時,歐美西方媒體以至商界亦充斥負面情緒;但根據香港美國商會上月發表的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對公司經營影響方面的調查,有69%美企表示沒有受到負面影響,比2022年的47%更大幅增加22個百分點。可見「路遙知馬力」,儘管近日有歐美媒體對23條立法有懷疑、負面的評論,但相信隨着23條有效立法及落實,他們會因理解而消除負面觀感,長遠加強對港營商環境的信心。在這1個月公眾諮詢期,正是各界就23條立法充分討論的好機會,政府官員、法律專家、以至區議員等地區人士,都應用心聆聽及面對各界疑問,令23條立法更透明、完備,成為維護國家安全、香港穩定、保障香港人權的根基。相信香港盡早完成23條立法後可更聚焦建設經濟,讓市民享受發展成果。

(作者供職於香港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

責任編輯: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