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出席立法會今年首次「特首互動交流答問會」,主題包括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李家超強調,二十三條立法能早一天就早一天,期望盡快為困擾多年的立法工作畫上句號,然後全力「拚經濟」。沒有安全穩定,任何發展都無從談起。回歸以來的經驗教訓提醒我們,香港作為高度自由開放的國際金融、商業中心,面對的國安風險不容低估。落實香港國安法,開啟了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新階段,香港更要清醒認識完成二十三條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各界攜手構築維護國家安全更堅實的法律屏障,更好地保障港人福祉、保障投資者利益,強化香港國際金融商業中心地位。

香港是全球前列的國際金融商業中心,享有「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與國際社會高度接軌,資金、人員、資訊流通自由;亦正因為如此,更需要有完善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機制,夯實保持正常運作的基礎。可惜回歸以來,二十三條本地立法一直未能完成,國家安全長期不設防,最終導致發生港版「顏色革命」的修例風波,香港法治穩定幾乎崩潰,市民人身安全受威脅,香港國際金融商業中心地位被衝擊,慘痛教訓港人刻骨銘心。

中央果斷出台實施香港國安法,三年來香港社會恢復秩序穩定,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更見穩固,營商環境優勢愈見突出。多項數據真實反映香港吸引力有增無減,當中可視為市場信心指標的銀行體系總存款,去年超過15萬億港元,比國安法實施前增加10%;在經濟自由度和競爭力排名中,香港繼續名列前茅,乃至位列全球第一。事實證明,國家安全是經濟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香港國安法令香港重回法治穩定的正軌,重新煥發勃勃生機。

維護國家安全,沒有最安全,只有更安全。香港作為自由開放的國際城市、金融商業中心,外部勢力死心不息利用香港的特殊地位,借搞亂香港遏制中國崛起。因此,在持續落實香港國安法的基礎上,香港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勢在必行、刻不容緩。正如李家超指出,國安風險真實及持續存在,亦可以突如其來,如果失去國家安全,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將失去保障、社會秩序會受極大威脅、經濟發展會受嚴重阻礙,而外部勢力會乘機而入,令社會動盪,暴力、罪案及各種破壞會無日無之,社會再無寧日。

對於二十三條立法,本港和海外社會仍存在一些誤解,認為已經有香港國安法,再就二十三條立法,擔心造成「嚴刑峻法」治港,令部分海外投資者對香港卻步;外部勢力借二十三條立法變本加厲唱衰抹黑香港。面對這些誤解和抹黑,特區政府、本港社會各界更要揚清激濁,引導輿論正確看待二十三條立法。

環顧世界每個被稱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城市,包括紐約、倫敦、新加坡等,這些城市或其所在國家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都非常健全,卻都沒有影響正常的商業、金融交易。現時英美等西方國家的國安法律比香港更多更嚴。美國最少有21部法律有關國家安全,英國亦最少有14部法律,去年通過的新英國國安法,被法律界人士形容為「又辣又惡」;新加坡2020年通過的《防外國干預法》,允許當局命令媒體屏蔽當局認為具敵意的內容,以加強打擊境外勢力干涉內政。

香港曾經是全球唯一長期存在國安法律漏洞的城市,吃過大虧,更應深明,只有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才能鞏固香港國際金融、商業中心的地位。全港各界、在港創業創富的投資者,責無旁貸與特區政府共同努力,支持二十三條立法,並開展高效到位的解說宣傳,凝聚支持立法的最大共識,有效維護國家安全,鞏固香港法治。